1.校领导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
学校领导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其列入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增强教师法律知识培训
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要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要鼓励他们在授课中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
3.重视“问题”学生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的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问题”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4.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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