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思想政治(品德)课程的历史考察
一、思想政治(品德)课程的历史回顾
政治课与其他课程相比更体现国家意志,历来受到我国的重视。我党正式在中学设立政治课,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中学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中学政治课开设“政治常识”、“三民主义与统一战线”、“时事政策”等课程;《陕甘宁边区暂行中学规定草案》也规定,初中开设“公民知识”,高中开设“社会科学概论”、“哲学”。到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在中学设有“中国革命”、“中国现状”、“社会常识”、“政治学”、“新民主主义论”等政治课课程,为新中国中学政治课的建立和发展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学普遍设立了政治课,其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中学政治课的建立时期(1949年-1959年)
建国初,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决定取消国民党的“公民”、“党义”等课程,各地对学生开展党的政策和形势教育。1951年6月,教育部统一了中学政治课的设置。1952年起,先后开设了“青年修养”、“中国革命常识”、“共同纲领”、“社会发展史”、“政治常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等课程。这时的政治课没有教学大纲和统一教材,内容变动比较频繁和随意,应时性表现得比较突出。
1956年后,由于照搬苏联经验,有关部门主张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各科教学进行,出现了只在高三每周设一节“宪法’’课的局面,实际上取消了政治课。但这种现象很快被纠正,1957年3月,毛泽东明确指出要在学校恢复政治课,要编写新的思想政治课本。同时,教育部也发出了关于在中学、师范设立政治课的通知。
1959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第一个全国性的中学政治课教学大纲——《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大纲》,规定中学各年级开设“道德品质教育”、“社会发展简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常识”、“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等课程。
(二)中学思想政治课的加强和发展时期(1960年-1966年)
1961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改进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的意见》,对1959年的教学大纲作了必要的修改。根据1959年的“大纲”和1961年的“意见”,全国组织编写了部分政治课教材,并被相继使用,思想政治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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