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归根结底是一种文化现象,这是人类学涉足旅游的基本前提,惟其如此,见仁见智的文化解释才风起云涌。乍看之下,纳尔逊·格雷本教授的旅游人类学研究涉猎甚广,但对旅游现象之象征意义的终极探询,才是其研究的主旋律,譬如将旅游视为人生礼仪的世俗象征,以此解读旅游本质或深层的旅游动机。本论文集即是一位旅游人类学先驱对旅游现象的“觉我、觉他”之言,因此,同样需要读者见仁见智的评鉴。
长期以来,人类学有一种传统,即从结构的角度来分析事件与习俗,将之视为一种标志物,标志着自然和社会的时代变迁,并认为它们是生命本身的界定者。这一观点部分地源于涂尔干有关世俗与神圣(非一般的经历的学说,这两种状态的交替及其过渡的重要性,于1898年被莫斯首次使用,他把它运用到对几乎所有祭祀仪式的分析中,强调离开世俗并使之神圣化的过程。这种神圣性使参与者进入一种非一般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奇异的事会发生,反之就是重新返回世俗生活后的去神圣化的过程,利奇在《时间与错觉》一文里说:神圣和世俗有规律地交替发生,标志着社会生活的主要阶段或事件,它甚至是对时间本身流逝的一种测量,每年是以年度节假日(如圣诞节)来标志的,如果没有此类事件发生,很可能就会出错,感觉仿佛被时间欺骗了,“时间是以一系列周而复始的反差事件为标志”这一概念大概是所有人看待时间的最基本的方法,一年的度过,是以一系列节假日作为标志的,每一个节日都代表着一个“从正常的世俗状态转变到非正常的神圣状态,再返回世俗状态”的过程,这整个的时间流动存在一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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