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美国家在分区管制制度上的最大区别在于,日本是先有分区,后有土地利用基本规划。日本将全国土地划分为城市、农业地区、森林、自然公园地区和自然保护区等5种土地利用类型区进行管理,并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农业振兴地域法》、《农地法》等相应法规,来限制、调整与指导各类土地的利用。日本的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将各类土地利用分区图进行叠加,在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优先情况下,确定其用途。由于日本的土地使用管制是在防止城市无序扩张的背景下形成的,因此H本土地使用分区管制的重点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使用规划分为地域划分、分区制度和街区规划三个基本层面。每个层面的土地使用规划都包括发展政策和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两个部分。<br> 一是地域划分。城市规划区的发展政策包括制定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以及实施策略,包括人口和产业的分布、土地使用配置、城市开发、交通体系、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等方面。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及周边的农业和森林区域。因此,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往往是城市建成区的4-5倍。根据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城市化促进地域和城市化控制地域。地域划分与城市规划区的交通网络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和土地调整计划相结合,目的是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控制城市形态和土地配置,提高公共设施的投资效益,确保.城市的协调发展。城市化促进地域包括现状的建成区未来10年内将要优先发展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将会集中在这类地区,区内农田可以转变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受到土地使用区划的管制。在城市化控制地域,一般不允许与农业无关的开发活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也不会集中在这类地域。<br> 二是区划制度。早在1919年,日本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建筑法就~IAY~地使用区划制度。城市规划法规定土地用途、地块面积、基地覆盖率和容积率,建筑标准法则涉及建筑物的具体规定(如斜面限制和阴影限制)。目前,城市化促进地域划分为12类土地使用分区,包括7类居住地区、2类商业地区和3类工业地区。在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区,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对于建筑物的用途、容量、高度和形态等方面进行相应的管制。土地使用分区是为了避免用地混杂所造成的相互干扰、维护地区形态特征和确保城市环境质量。尽管如此,土地使用分区制度作为对于私人产权的有限控制,只是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最低限度,但不能达到城市发展的理想状态。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