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2009年涉嫌逃避追加对价上市公司
1 美锦能源2008年报欲盖弥彰
美锦能源(000723)2009年4月20日发布2008年报,年报显示该公司2008年实净利润0.84亿元(本书无特别说明,“净利润”均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从而实现了2008年净利润不低于0.8亿元的股改承诺,避免了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13935834股并限追加一次的情形。按照4月21日每股15.87元的收盘价计算,13935834股美锦能源价值2.21亿元。
美锦能源前身是天宇电气,2006年天宇电气股改时山西美锦集团入主该公司并改为美锦能源,通过资产置换进入焦化行业,目前公司的主体是持股90%的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美锦焦化位于山西太原市清徐县牛家寨村。2007年焦炭市场形势大好,美锦能源全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941.7万元,超过股改承诺的6250万元;2008年美锦能源前3季度合计实现净利润7815万元,如果市场形势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第4季度再实现不到200万元净利润就可兑现股改的业绩承诺。
但是,2008年第4季度风云变幻,据媒体报道: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钢铁业造成巨大冲击,焦炭需求短期内“蒸发”大半,焦炭企业进入近年来最困难的时期,山西焦化企业限产成为常态,限产以及产品滞销的双重打击,使得焦化企业去年4季度业绩普遍亏损。但美锦能源化腐朽为神奇,第4季度仍然保持盈利。让我们看一下美锦能源第4季度财报(货币单位:亿元)。
美锦能源2008年第4季度实现收入3.68亿元,相比第3季度收入4.3亿元有一定下滑,但考虑到价格下跌,第4季度销量并没有什么下滑;可是2009年第1季度销售额急剧下滑,这与行业背景有一定背离,第4季度才是最困难时期;第4季度毛利率也有一定的下降,前3季度毛利率16.16%,第4季度下降到10.87%,2009年-第1季度在收入大幅下滑情况下毛利率还微升至11.62%,这也让人感到反常。
实际上,我们看一下该公司的现金流量表,更能明显发现其2008年第4季度及2009年第1季度业绩的反常,2008年前3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入1.88亿元,可年报上变为-0.96亿元,即第4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为-2.84亿元,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第4季度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0.98亿元,这只能说明其披露的现金流量表存在低级错误,有可能在编制2008年报时对现金流量表做了调整但并没有更正第3季报。
美锦能源第3季度末仍有存货3.73亿元,到了年末只剩下0.56亿元,净减少3.17亿元;根据其第4季报营业成本3.28亿元测算,该公司第4季度不但没有购进一点存货,反而可以据此立即判断第4季度少转营业成本,因为第4季度营业成本中除了3.17亿元存货结转成本外,还有其他料、工、费等营业成本支出。而该公司年报现金流量显示第4季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为2.56亿元,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美锦能源可能会以第3季报现金流编制有误来对抗造假的指控,但即使它能解释现金流的异常,去库存化的事实是无法否认的,该公司第3季末3.73亿元是高价存货,且主要在第4季度销售,在焦炭价格下跌情况下,毛利率不太可能只减少5%;当然也有可能2008年前3季度少转成本导致第3季末存货虚增,从而导致实际毛利率大幅下降但账面毛利率没有大幅减少,但这种可能性不太;美锦能源主业尽管毛利率不高,但税负非常重,2008年前3季度就支付税费高达2.66亿元,而第4季度只支付0.16亿元,第3季末应缴税费余额是0.11亿元,第4季末是0.27亿元,根据这个情况判断,第4季度应该有几千万元进项税额,亦即第4季度应该也有几亿元材料采购,那么这些存货去哪里了?
从账面上看,美锦能源第4季度资金流非常紧张,第4季度净增银行借款2亿兀且现金减少1亿元,年末账面自由现金只有0.35亿元;可是该公司主要子公司美锦焦化在股改时预付账款几乎为零,但到2008年末预付账款高达1.69亿元,毛者严重怀疑该预付款实为大股东占款。应收账款从第3季度末的l.06亿元增加至第4季度末的2.94亿元,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过去全行业低迷的时候,就曾出现过产品卖出去而钱收不回来、形成很多呆滞账的情况,但该公司只对急剧增加的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了1%的坏账准备,且不说这里是否有虚构收入形成的虚假的应收账款,就是这样一个行业背景,1%的计提显然过于激进。
除此之外,美锦能源近3年年报审计师都不是同一家,2006年是福建闽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是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而2006年股改资产置换时的审计师是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闽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控制权转换而更换这可以理解,但股改功臣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却没有出任后任审计师则令人感到意外,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2008年4月股东大会已通过续聘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可是才6月份董事会就通过决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没有解释变更审计师的理由,之后有发布过一个山西证监局的整改通知书,这让人联想此次会计师变更是不是监管层的意思?如果是这样,则美锦能源造假就不止局限于2008年度。
笔者怀疑美锦能源2008年可能存在亏损,全年业绩达不到股改承诺,为了避免支付2亿多元的股改对价,采用少转成本多计收入等方式虚增收益,此外该公司现金流极其异常,有必要彻查其现金流,查明是否有大股东占款行为发生,因为涉及利益重大,这需要监管部门明察!
附录1A美锦集团掏空美锦能源
山西焦王姚巨货及子女控制着山西最大的焦化企业——美锦能源集团,该集团2006年通过把部分焦化资产注入天宇电气(现更名为美锦能源,000723),正式进入国内资本市场。在美锦能源2007年股改中,美锦能源集团曾许下承诺:若美锦能源2008年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少于8 000万元,美锦集团将对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1393.58万股。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焦化行业2008年第4季度产品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全行业限产,众多企业纷纷亏损,但就在这种背景下,美锦能源却神奇盈利658.56万元(全年实现净利8 473万元),让众多翘首企盼、渴望分享焦王对价的小股民失望而归。笔者在其2008年报公布后立即撰写了《欲盖弥彰的美锦能源》,质疑美锦能源通过虚增收入和虚减成本方式避免触发追送股份盼条件,美锦能源迄今未对此文做出澄清,此外《每日经济新闻》也对美锦能源第4季度盈利提出强烈质疑,美锦能源也没有回应。
最近笔者再次关注了一下美锦能源,发现美锦能源残缺运行三年有余,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五独立”原则和同业竞止规则,导致三年多来上市公司美锦能源报表更像是模拟报表,美锦能源近三年来的收益是否真实完全无法保证。这是因为当年美锦能源借壳上市时,仅将旗下300万吨焦化产能中的100万吨生产车间注入上市公司,还有200万吨产能以土地和环保还未办妥为由迟迟没有注入上市公司。美锦能源与美锦集团另外的200万吨焦化产能形式分离,实质统购统销,根本无法实现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的五独立。
美锦集团之所以号称山西焦王,是因为其焦炭设计产能高达330万吨(有30万吨停止生产),遥遥领先于行业第二名,下表是2006年披露的焦化行业设计产能:
到2005年底,美锦集团年冶金焦和铸造焦的设计产能为330万吨,其中,美锦焦化的设计产能为100万吨(系原美锦股份炼焦三车间设计产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美锦集团的总体焦炭产能最大,但美锦焦化的产能仅处于中间位置。
美锦集团焦炭平台是旗下持有81.74%股份的美锦煤炭气化股份公司(简称美锦股份),注入上市公司的美锦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6日,是由美锦股份以旗下的第三炼焦车间和第二化产车间等相关资产发起设立的,也就是说,注入上市公司的美锦焦化设立时是美锦股份的子公司,2006年4月,美锦股份将美锦焦化股权转让给母公司美锦集团,这样美锦股份与美锦焦化之间由母子关系变为兄弟关系。当时借壳上市时美锦集团承诺5个月内将美锦集团旗下所有焦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但三年过去了,这个承诺仍未实现。
美锦集团承诺美锦焦化托管美锦集团未上市的焦化资产,这样好像就避免了同业竞争,可根据美锦能源年报披露,每年上市公司向托管方收取300多万元的托管费,美锦能源并未将托管方报表并入上市公司财报,这样投资者根本就不清楚美锦集团焦化资产整体盈利情况,反而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托管的机会,随意在上市资产与非上市资产之间调节收益。
展开
——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