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研究了不完备股权契约和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的内在机理以及我国企业冲突的现状。在不完备股权契约冲突研究方面,创建了一个基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股权契约冲突分析框架,论证了经理自利行为的代理问题Ⅰ和大股东掏空效应的代理问题Ⅱ两类,中突模式具有同质性,即均是剩余搭配错位(也即企业产权残缺)引起缔约主体敲竹杠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也论证了股权契约冲突追随契约结构而具有状态依存性。这个结论在以我国企业为样本的实证研究中得到检验。在不完备债权契约冲突研究方面,本书剖析了导致债权契约不完备及其冲突的基础和根源,并从不完备契约理论视角重点分析和论证了债权契约,中突的两类基本模式,即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指出两类冲突均是股东利用债权契约关键变量可观察而不可证实性,攫取债权人专用性投资准租金的机会主义行为。实证也检验了我国企业债权契约冲突的基本模式,发现我国企业债权契约,中突的形态和特征在具有一般性的同时更具有特殊性。<br> 本书研究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的履行一般机制及其相机控制的基本实施路径。本书论证了不完备财务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的基本原理、影响因素以及促进自我履行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指出第三方私人裁决履行以及公共强制履行机制是自我履行机制的救济性机制。在此基础上,本书重点研究了不完备财务契约最重要的履行机制——再谈判机制,分析了再谈判基本要素,构建了再谈判模型,同时,对反映不完备财务契约再谈判机制具体形式的剩余控制权动态配置的原理进行了深度剖析,指出一个有效率的动态配置是实现缔约主体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换,这意味着不完备财务契约具有相机控制特征。因此,本书分析了不完备财务契约相机控制最基本的实施路径,即股东常态治理和债权人相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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