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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区域行政规划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7449
  • 作      者:
    李煜兴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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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煜兴,1978年12月出生于湖北红安。法学博士,现为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1997年至2004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国际法学学士、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比较行政法、区域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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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区域经济一体化超越了传统的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跨行政区划的经济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之间的矛盾,归根结底是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两种力量之间的矛盾。我国区域一体化实践中,一种跨行政区域的行政规划应运而生。这种区域行政规划重视政府与市场的双重推力,融合了“区域化”与“区域主义”两种区域协作模式。同时,区域行政规划机制重视区域政府纵向间的协调和区域政府横向间的协作。
    限定区域行政规划的适用领域、理顺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权限、认定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主体是区域行政规划编制制定的先决问题。政府问的协调与协作机制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机制是区域行政规划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程序机制。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是区域行政规划编制制定的最终归宿,也是实现区域行政规划美好愿景,体现区域行政规划编制和制定价值的重要一环。利益分配和利益补偿是区域行政规划制定与实施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区域行政规划的重要内容。在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利益关系是政府间关系中最根本、最实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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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概念界定与现状分析
    第一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界定
    经济学、地理学、政治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都研究区域行政规划,但各个学科研究的视角和切入点不同,对区域行政规划的理解也不尽相同。那么,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视角来研究区域行政规划,这里所指的“区域行政规划”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这是本书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简单来说,需要从法学视角去回答何谓“区域”、何谓“规划”、何谓“区域行政规划”。
    一、区域与区域一体化
    区域(Region)首先是地理学的核心概念与研究对象。在自然地理学看来,区域是用某个指标或某几个特定指标相结合在地球表面划分出具有一定范围与界限的连续而不分离的空间单位;人文地理学则认为区域是具备内部均质性和内聚性特征的空间系统,社会学则把区域作为具有人类某种相同社会特征(语言、宗教、民族、文化)的聚居社区,区域经济学则将区域看做一个经济空间概念,是具有“经济上密切的相关性、协调运转的整体性、相互交叉的渗透性”的内部联系紧密而较为完整、具备特定功能的地域空间,是经济活动的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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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研究缘起与视角
二、研究文献综述
三、研究任务、思路与框架
四、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概念界定与现状分析
第一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界定
一、区域与区域一体化
二、规划与行政规划
三、区域行政规划
第二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实践模式
一、区域行政规划分析文本的选取
二、区域行政规划的类型化
第三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分析框架
一、区域行政规划的分析类型
二、区域行政规划的分析模型
三、区域行政规划的分析纬度
第四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现状检讨
一、区域行政规划的个案分析
二、区域行政规划的问题反思

第二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理论支撑与现实基础
第一节 新区域主义与区域行政
一、新区域主义的理论主张
二、区域行政兴起的背景分析
三、区域行政的具体机制
四、新区域主义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我国区域行政的模式、途径与机制
一、两种模式:区域化与区域主义
二、两种途径:纵向协调与横向协作
三、我国区域行政的具体机制选择
第三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度优势
一、区域行政规划机制融合市场和政府的合力
二、区域行政规划兼顾上级权威与地方政府自主性
三、区域行政规划适应区域协调的制度化与灵活性
四、区域行政规划是约束区域政府行为的重要机制

第三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适用领域与权限依据
第一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适用领域
一、经济学视角下区域行政规划的作用范围
二、域外区域行政规划适用领域之启示
三、我国区域行政规划适用领域之整体分析
四、产业实例与区域行政规划领域的调整
第二节 区域行政规划的职权依据
一、区域行政规划合法性的质疑
二、纵向统一式区域行政规划的权限依据
三、横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的权限依据
四、两类区域行政规划的分工

第四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主体
第一节 制定主体的学理研究及其缺陷
第二节 区域行政规划制定主体的引入
一、区域行政规划的编制组织形式
二、区域行政规划制定主体引入的必要性
第三节 区域行政规划制定主体的认定
一、制定主体的认定要件
二、纵向统一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主体
三、横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主体

第五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制定程序1
第一节 程序机制与理念革新1]
一、行政规划制定的一般程序1
二、区域行政规划制定的特别要求
三、一体化背景下区域行政规划的再认识1
四、协作式区域行政规划的程序原则
第二节 政府间的协调与协作机制
一、我国的实践操作
二、德国的立法与实践
三、政府协作机制的重构
第三节 公众参与机制
一、我国的现状分析
二、德国的制度建设
三、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第六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机制
第一节 区域行政规划实施的涵义
第二节 软硬兼施:区域行政规划实施的法理基础
一、性质的认定与区域行政规划实施1
二、强制性:纵向统一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
三、软约束:横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
第三节 实施途径与制度保障
一、纵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途径
二、横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的实施途径
三、区域行政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第四节 区域行政规划实施中的纠纷解决
一、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
二、行政途径解决

第七章 区域行政规划的利益补偿机制
第一节 利益补偿的意义与现状
一、利益补偿的意义
二、利益因素的影响
三、利益补偿的现状
第二节 利益补偿的法理基础
一、利益损益的客观性与公共性
二、区域公平与均衡发展
第三节 利益补偿的基准与原则
一、利益补偿的基准
二、利益补偿的原则
第四节 责任主体与补偿途径
一、纵向统一式区域行政规划与财政转移支付
二、横向联合式区域行政规划与区域利益均衡
结语:推动我国区域行政规划的法治化
一、区域行政规划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二、区域行政规划法治化的域外经验
三、我国区域行政规划法治化的途径选择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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