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中国,就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利条件而言,一是我国国民经济总量和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政府有能力建立全方位救助困难群体和弱势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国家和社会支撑社会救助的能力正不断得到强化。二是政府对社会救助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凸显,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政府对社会救助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投入逐步增加。中国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国民收入再分配不断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领域倾斜。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必将建立,责任政府的职能必将进一步体现,困难群体和弱势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必将得到切实保障。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救助工作摆上了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这些重要战略部署都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英明举措。因此,建设作为整个和谐社会“安全网”和“减震阀”的社会救助体系,成为目前我国社会建设中最重要和最紧迫的基础性任务。深入研究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问题,为这项基础性制度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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