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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零距离:与政府面对面:face-to-face with the government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6757147
  • 作      者:
    秦岭主编
  • 出 版 社 :
    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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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零距离:与政府面对面》囊括户籍问题、婚姻登记、生育收养、子女教育、买房住房、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各类维权、司法仲裁、证照申领、税务缴纳、交通出行、退伍转业、出境入境、社会治安、电子商务等方方面面的现实问题,您可以了解到中国各种政府部门的职能,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流程、方法和途径。
    中国入世,经济全球化,关注民生成为大势所趋,百姓与政府之间面对面的现实态势成为一种必然。但是往往“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使得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充满了疑难与困惑。《零距离:与政府面对面》旨在拆掉政府职能部门与百姓之间的“墙”,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问的桥梁,为百姓生活提供指导,方面大众生活,让政府与百姓之间实现真正的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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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  户籍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各地市公安局户政处的主要职责:1、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工作。2、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管理流动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3、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工作。4、负责本地市户政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实施工作。5、负责本地市户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统计和人口信息查询工作。6、制作发放户政管理的有关证件、户口簿册和居民门(楼)牌;制作本地市居民身份证,办理边境通行证。
    户政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综合科。负责全处的文秘、信访、收发、调研、档案、保密、证件、值班、电传、行政、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协调、督办全处有关工作。
    2、协理室。负责全处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纪检、审计、政治理论学习、老干部服务、工、青、妇等工作以及配合分工会搞好工会工作。
    3、户籍科。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户口迁移的审批和边境通行证的签发,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重点人口管理、监外罪犯监改、违法青少年帮教、征兵政审、选民登记、门(楼)牌设置与编制等工作。作好群众对户口问题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及督办工作。
    4、外来人口管理科。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外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相应的统计工作。在本地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外行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5、居民身份证管理科。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及查验核查,负责居民身份证快证的审核办理工作,作好群众对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投诉的核查督办工作。
    6、人口信息管理科。指导本地市公安机关开展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日常维护和全市居民户口簿的制作与换发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和人口信息查询工作。
    7、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负责本地市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并承接公安机关内部的各类文件、报表、书籍、证件的印制工作。
    8、移民户口管理科。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和系统管理移民户口迁移工作;规范移民户口迁移政策。对移民户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多角度、多层次的综合调研,为本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配合本地市政府及移民局开展外迁移民、农村移民等协调工作。
    【第二节】户籍新政  点亮生活
    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阅读导言
    孩子是家庭幸福的纽带,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稳定。当夫妻二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之后,为孩子进行户口登记便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哪个政府机构进行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程序等等,这些都是大家应该关注的信息。
    现象扫描
    张先生现在是一名在北京的在读硕士生,户口现在在学校,在无锡买了房子。今年2月份宝宝出世,由于太太的户口在新疆,本人不想把小孩的户口落在新疆,可是由于自己现在是学生户口,小孩又不能随父落户,如何给小孩落户口?专家支招:按规定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应办理出生登记,张先生是在校生,孩子的户口应随母亲落在新疆。将来如果有了北京的正式户口,并有了合法固定的住所,可申请办理孩子户口进京随父。
    授人以渔
    朋友们,如果您或身边的朋友要为刚出生的孩子办理落户问题,请到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即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登记。
    在宝宝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批结(特殊情况: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所需资料:1、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其父(或母)常住《居民户口簿》(内页复印件);4、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5、其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存复印件);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姓名
    阅读导言
    在生活当中,很可能会遇到诸如改姓、改名、更改出生日期等问题,这时您首先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手续,派出所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酌情予以更改。未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确实想改名的,可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审批后予以更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姓名:1、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2、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人;3、尚未审结民事、刑事等诉讼的人;4、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
    现象扫描
    苗秀杰是大庆石油学院04级计算机系的研究生,现在面临找工作的问题。由于原籍户籍科的疏忽,上大学转户口时把名字转错了,学籍姓名、毕业证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相符,应该如何解决?专家支招:所有人口信息资料都在国家库(公安部)省公安厅库里存贮,鉴于情况的特殊性,应该先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部门提出改名申请,并征得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出具证明,然后再到户籍室申报办理,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
    授人以渔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个人不能自行改动。如果您或者身边的朋友遇到需要改名字的各种情况,应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相关事宜的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进行变更姓名的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理由充分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同时,还需要到市级公证机关办理《声明书》公证,并承担更名以后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是不予更改姓名的。更改姓名有严格的法律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①被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更改姓名的;②未满18周岁,由于父母离婚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更改姓名的;③姓名中有难于书写辨认的冷僻字或姓名谐音明显不当,有辱人格易造成不良影响的;④本人姓名与初次登记的档案姓名不符的;⑤同音异字的、公安机关登记错误的。)
    明确办理程序:符合申报范围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办结;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②如属干部、职工,还需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③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④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⑤分局审批⑥市局审批;
    知晓所需资料:1、家庭户口簿;2、本人申请(未成年人有监护人提出申请);3、单位或学校证明(学龄前儿童不需出具);4、对于夫妻离异一方要求改姓的,需要原夫妻双方到场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阅读导言
    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8位码。当我们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为了生活的方便和办事的快捷,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
    现象扫描
    王乾坤先生的身份证不小心丢失,目前正在办理中,恰巧最近就要出差,能否办理临时身份证?专家支招:他的办证范围仅限于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尚待补领的公民。临时身份证适用范围仅限于乘飞机、车船和投宿旅店手续。申领人须持户口簿和二张近期居民身份证相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手咎。申领人再持户口簿、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相片、临时身份证签发证明到当地局制征所制证。临时身份证由本地局制证所受理后当天取证,并由指定的银行收取证件工本费。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
    授人以渔
    朋友们,当您和身边的朋友们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要了解相关的信息,带好居民户口簿、“二代证领取凭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以便及时领证,方便生活。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办理程序:公民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3]2322号)规定,交纳相应的证件工本费。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手续后,公民凭“二代证领取凭证”及户口簿到县级公安机关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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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透明政府与百姓的关系
第二章  户籍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第二节  户籍新政点亮生活
●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变更姓名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居民身份证挂失、补领
●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变更更正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
●毕业生办理落户
●引进人才办理落户
●外来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外来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死亡注销

第三章  婚姻登记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第二节  婚姻登记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居民同香港居民结婚登记
●居民同澳门居民结婚登记
●居民同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居民同外国人结婚登记
●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
●涉外国人、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证
●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
●国内公民离婚登记
●涉外、涉华侨、港澳台居民和出国人员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第四章  生育收养篇
第一节  生育知识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生育服务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
●异常妊娠如何终止
第二节  收养知识
●国内公民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国内公民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国内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的子女
●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
●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
●华侨办理收养登记
●外国人如何申办收养中国儿童公证.
第三节  解除收养知识
●国内公良解除收养登记
●港澳居民办理解除收养登记

第五章  教育篇
第一节  证件办理
●办理教师资格证
●进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节  解读教育现象关注教育公平
●幼儿教育高收费政府如何监管
●教育公平政府关注
●杜绝本土留学保障教育公平
●严禁户口空挂维护考生权益
●杜绝外来高考移民保障本地招生指标
●破除高考“地域歧视”坚冰
●政府支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

第六章  住房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利息使用
●已售公房维修基金利息使用
●住房公积金缴交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支取
●房屋变更登记
●房屋注销登记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
第二节  买房办证不用愁政府部门巧支招
●房产管理局帮您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丢失了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不给办理房产证,如何维权
●购买二手房理性维权有高招
●廉租房——看准廉租房生活有保障
●经济适用房一工薪阶层的幸福之光
●小产权房——提高警惕保产权
●“钉子户”现象——我的地盘我做主

第七章  医疗卫生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申请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
●如何办理医疗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变更登记
●如何办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如何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办理性病医疗执业许可
●办理医疗广告技术证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
●办理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卫生许可
●办理纯净水卫生许可证
●办理食晶卫生许可
●办理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第二节  透视就医现象政府为您保障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许可
●办理执业护士注册许可
●看病难、看病贵
●城镇居民申请医疗救助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乡镇企业人员怎样参加医保
●居民如何办理医保和医保卡办理挂失及补办
●医疗纠纷合法维权

第八章  劳动就业篇
第一节  职能部门帮您办
●相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要求审批生活待遇
●办理赴国(境)外培训项目
●干部调出如何办理
●干部异地调入如何办理程序
●市外人才引进如何办理程序
●聘用制干部如何办理
●转出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代理
●进行职称评审
……
第九章  社会保障篇
第十章  维权篇
第十一章  司法仲裁篇
第十二章  证照申领篇
第十三章  税务缴纳篇
第十四章  交通出行篇
第十五章  退伍转业篇
第十六章  出境入境篇
第十七章  社会治安篇
第十八章  电子商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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