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王阳明也讲良知即天理,湛若水所谓师心自用的担忧是否显得多余?从湛若水的立场来看,此种担忧并非多余之举。他认为,王阳明讲良知即天理,天理乃是虚指,良知才具有实义,可是,徒致良知是远远不够的,它难以做到“天地位,万物育”,所以必须还要“随处体认天理”,如此才是彻上彻下、贯通内外之功,才可避免仅仅局限于一腔之内来立论。然而,依王阳明,天下之理是不必尽知的,关键在于良知能否自作主宰,人能致良知,推致良知于事事物物,成己以成物,则人、物都有合适的安顿,从这个角度讲,“致良知”亦含摄“随处体认天理”之义。
湛若水强调学问思辨行的工夫,平心而论,王阳明亦未尝忽略工夫,他的“致良知”说同样倡导本体与工夫的统一。王阳明虽有从积极的功能说良知的话头,但却不以之立教,在阳明看来,就一般人而言,其良知既有晦蔽之时,但也有呈现之时,而要保此“时有发现”的良知不失,就必须有“致”的工夫。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不过是要求学者以自己的良知为是非之准则来审查自己的每一意念,看它是否符合于天理本体,这里实际上体现了良知在王阳明工夫理论中的每一种审查、批判的消极功能,与其说它要求积极地去成就善,毋宁说它更强调消极地去抑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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