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理之学
1.名理者,名分也,人君臣民各有其职位,此政治之理论也。又为名目之理,识鉴人物,论人物之性也。晋人谓善谈名理,言玄理也,此非原来之意义。
2.欲天下得治,即须分职任官适当,如是则须“知人”。知人则以众人对某人之品评及其声望为根据,郭泰等能拟人如其伦,评论人物恰当也。汉人之清议,即批评国家之特殊事务与特殊人物(所谓题目人物也)。名理之学,即论述此等原理也。
3.名理家自称根据孔子正名之说,实取法家之精神,曹氏之重刑名可证。又,名理之学混杂有道家之学说,继承了王充以来反传统之运动。
4.名家之学之要点可列述如下:
(1)其一为观人。观人取乎相法,与五行说有关。进一步看人之行动举止,更进一步则看人之神识,而不看重形相。能观人之神为真能观人。
(2)才性论。性者本,才者用。名家不讲性情论,因其学说旨趣多在伦理政治也,故多论才性同异,才性大小。
(3)重谈论,观人应观其言论。欲为官者,则必须修饰其言谈。谈论必须聚众,乃有党,谈论之人当时被称为浮华之人,最出风头。
(4)人君知人。人君欲治世,必须知人,使人人能尽其才能,最能知人者为圣君。圣君之德为中和或中庸,中庸者,不拘于一偏,超乎普通才性之上。普通人或文或武,或文武双全(英雄),而圣人则超乎文武。普通人明乎此而失于彼,而圣人则有茂于众人之神明,言其能一切皆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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