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江永上古韵元部阴阳入之分配及其古韵学说
清江永(1681—1763)著《古韵标准》,“实欲弥缝顾氏(炎武)之书”。“弥缝”之道,用文献考证经验归纳法,辅之以古典语言学等韵学为研究方法,“细区今韵,归之字母音等”。之所以能这样做,作者踵明代陈第“时有古今,地有南北”,音不能无流变之见,而《诗》三百篇入韵之字“凡千九百有奇”,江认为同今音者占70%,异今音者占30%。正是把握今音和古音的同和异,“试用治丝之法,分析其绪,比合其类,综以部居,纬以今韵,古音犁然”。以今音音理审古音,可获审音结论与《诗经》用韵的一致。如有不一致处,“案之部分间有出入之篇章”,仍然是“可指数”的,那就是“以《诗》为主,经、传、骚、子为证,《诗》未用而古今韵异者,采它书附益之”。可见江永是以审音和考古并重,审音时时贯穿其中来分立古韵部的。江永撰而由“戴震参定”的《古韵标准》,方法上考古综合,等韵析理,比类合谊,求同存异,从而初步形成阴阳入三分相承(江入声韵尚未真正独立)的古韵体系。戴震概括江永古韵十三部说:“江以屋、质、月、药、锡、职、缉、盍隶东、真、元、阳、耕、蒸、侵、谈,又以屋隶侯,质、月、锡、职隶支,药隶鱼,缉、盍隶侵、谈。”最后一句话“缉、盍隶侵、谈”是重复的,上句已有。戴震的概括,显然是按江永《四声切韵表》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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