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道家的美育思想
第一节 老子美育思想的基本倾向
老子(约前580前500)为春秋末期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的思想核心是“道”。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对于一切具体事物的观照最后都应该进入到对“道”的观照。
老子主张以“道”为本体,坚持以自然存在的本体直接生成一切意义和价值的终极根据,因此,“道”也是一切艺术和审美的本体,是异于各种雕虫小技和一切世俗之类的真正“大美,,“至美”之所在。由于道的本性是“无”,自然之道是自然无为、朴素淡然,所以自然无为、朴素淡然也应是艺术的最高生命,审美的最高标准是无为而自然。由此出发,在美育实施方面,老子主张行不言之教,自我育化。他从“道法自然”的思想出发,提倡一切顺其自然,自然而然,不加干涉。在他看来,之所以要行不言之教,自我育化,一是因为语言是风波,无助于人的美化,常给审美带来干扰;二是因为宇宙万物本自天成,无需外力;三是因为言不尽意,言论只能认识人所认识的世界,而认识不能知道的言论就不能尽举,所以,希言自然,顺物自然,自然而然,才是美育的最好途径。老子说:“知者不言。”(《老子》五十六章)依赖他言实施教化,对人有害。
礼乐教化是传统美育实施的主要方式,是儒家传统美育的基本内容,以孔孟为首的儒家哲人对艺术的审美教育功能进行过比较深入的阐发。但是,老子否定儒家的仁义观,否定传统的礼乐教化,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五章)天地无私爱之心,听任万物的自生自灭,“圣人”(指道家的圣人)效法天地的自然无为,对百姓的生活听其自然,不予干扰。在老子看来,传统的政治,不仅无益于社会,反而会越治越乱。“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这是老子对‘七”和“礼”的否定。在老子看来礼乐教化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他不仅批判了礼乐教化及其价值观念,而且对于传统美育的主要组成部分“诗教”问题根本未曾涉及,虽有些谈及“乐”的言论,但似乎也持一种不重视的态度。他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对此,王弼解释说:“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不顺性命,反以伤自然,故日:‘盲’、‘聋’、‘爽’、‘狂’也。”“盲”“聋”等只是过度追求“五色”“五音”等享受所可能导致的后果,并不是说“五色”“五音”本身就必然能产生这些后果。“目以视色,耳以听音,口以尝味,皆本于性。如肆意纵欲,无所节制,必夺性伤本。故视而不见其色,听而不闻其声,尝而不知其味。”在他看来,“五色”“五音”“五味”等世俗之美对人有消极作用,也就是可能伤害人的生理、心理以至行为的无为而自然的素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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