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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时光——思想的萌芽期内容摘要
李渔(1611~1680),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后改宇笠翁,浙江兰溪人。明崇祯八年(1635),赴金华应童子试,以五经见拔,名震乡里。此后三次应试,皆不第。清顺治九年(1652),移居杭州,靠创作戏曲、小说谋生。康熙元年(1662),移家金陵,其间一面经营书肆芥子园,一面领戏班卖艺,广交名士。康熙十六年,复移家杭州,虽生活贫困,经常告贷,但继续坚持文学创作和戏曲演出至逝世。李渔一生贯穿着求新、求变的思想文化观念。一生著作等身,戏曲有《笠翁十种曲》,人评“北里南曲中,无不知有李十郎”。小说方面有《无声戏》、《十二楼》、《合锦回文传》等,他还批阅《三国志》,改订《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尤以《闲情偶寄》最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