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人论
天与人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天人关系的命题是中国哲学的重要命题。“天”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其本义指人的头顶,《说文解字》云:“天,颠也”,段注认为,“颠”即人的头顶。人的头顶之上是什么?“天”的初始意义即由此而来,指在人的头顶之上的、有形的自然存在。《尔雅·释天》说:“穹苍,苍天也。”郭璞注云:“天形穹窿,其色苍苍,因名云。”庄子也说:“天之苍苍,其正色邪?”①这些含义都是由“颠”的含义引申而来,即指在人的头顶之上、深蓝色的、覆盖于大地的茫茫天空。由“天”的这个初始的、基本的含义,进一步引申出“天”也是人之上的、形上的义理存在,是具体背后的抽象,是现象之上的义理。因此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天”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问题,而是一个与人及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天人关系”问题。
儒家关注天道问题,有恢弘深邃的宇宙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②,由太初的混而为一生出天地两仪,由天地两仪生出金木水火,由金木水火生出八卦,由秩序而至和谐的完美。但儒家的天道观并非玄虚纯粹的宇宙生成模式,而是天道与人道并而论之,并最终落实到“人道”之上,即《易传》所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中庸》言“天地之道”之诚而无二,是为了说明“大哉圣人之道”。朱熹《中庸章句集注》亦皆“天道”与“人道”并论,认为《中庸》乃子思承“夫子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也”,子思所言之十二章,皆是“反复推明”此意。所以,“天人关系,既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伦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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