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过度解读的“价格临时干预”<br> 周六早晨,出门买早点,却被告之:原先1元一袋的豆浆现在卖1.2元了。而邻近的包子铺,早在几天之前就已经全线上调了其众多品种的包子价格,其中最便宜的菜包每个从5毛涨到了8毛。……在当下的中国,对于生活其间的人们而言,如上的一幕早已“习惯成自然”。2010年以来,涨价之声在身边此起彼伏,从未停息。小区里的“马大嫂”们边散步边聊天时最新的口头禅是“某某又涨价了”。<br> “涨价”而且“又”,显示着价格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处于不断的持续的上涨之中。这百姓具体而微的切身感受,反映在宏观的经济数据上,就是CPI数据的不断攀升。最新公布的10月份的CPI上涨幅度达到了4.4%,而且未来走向其势不衰!作为一个观察通货膨胀的常用指标之一,CPI的持续上涨,表明无论是不是采用“通货膨胀”这个词语,事实已经来临。<br> 2010年1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被舆论解读为政府“反通胀”的正式表态。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3天之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16条细化的举措正式对外公布,人称“稳定物价国16条”。在这众多措施中,有一条格外引入关注,那就是提道:“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br> 从社会的议论来看,非议最多的就是这一条。因为所谓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说白了其实就是采用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物价。因此,“管制物价”、“计划经济”的说法不胫而走。区区在下的意见,当然也反对“管制物价”!因为历史经验和理论逻辑都说,以“管制物价”方式“反通胀”,是治标而不治本,按下葫芦起来瓢,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往往适得其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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