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行政组织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1143322
  • 作      者:
    (日)盐野宏(Shiono Hiroshi)著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8
收藏
编辑推荐
  《行政组织法》对行政法诸制度进行理论上的归纳整理。在整理过程中,通过对行政过程进行更加动态的、综合的考察,注意对以前的行政法学不曾论及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述,即立于行政过程论的方法。
展开
作者简介
  盐野宏,1931年6月13日生。1956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曾任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成蹊大学法学部教授。现任东亚大学通信制大学院教授。
  [主要著作]
  《奥特·玛雅行政法学的构造》(《行政法研究》第1卷),有斐阁,1962年。
  《公法和私法》(《行政法研究》第2卷),1989年。
  《行政过程及其统制》(《行政法研究》第3卷),1989年。
  《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行政法研究》第4卷),1990年。
  《行政组织法的诸问题》(《行政法研究》第5卷),1991年。
  《广播法制的课题》(《行政法研究》第6卷),1989年。
  《法治主义的诸形态》(《行政法研究》第7卷),有斐阁,2001年。
  《国土开发》(现代法学全集),筑摩书房,1976年。
  《行政法I[第四版]》,有斐阁,2005年。
  《行政法Ⅱ[第四版]》,有斐阁,2005年。
  《条解行政程序法》(合著),弘文堂,2000年。
  《演习行政法》(新版,合著),有斐阁,1989年。
  《行政法散步》(合著),有斐阁,1985年。
  《行政法I》(繁体中文版),刘宗德、赖恒盈合译,台北月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
  《日本行政法论·行政法IⅡ》(韩文版),徐元宇、吴世卓合译,韩国法文社,1996年。
  《行政法》(简体中文版),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
  译者简介
  杨建顺(1963~),男,山东招远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日本国~桥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著作]
  《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日本行政法》([日]南博方著,合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行政法》([日]盐野宏著,姜明安审校),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行政法Ⅱ[第四版]行政救济法》([日]盐野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行政法Ⅲ[第三版]行政组织法》([日]盐野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宪政与法治行政的课题——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现代性”问题研究》,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一辑,2001年10月。
  《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8月12日。
  《论危机管理中的权力配置与责任机制》,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2003年8月。
  《行政裁量的运作及其监督》,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总第26卷第1期),2004.年1月23日。
  《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其制度支撑》,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总第134期),2006年12月9日。
  《行政诉讼中和解的法理》(上)(下)([日]南博方著),载《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2001年3月);冬季号(2001年11月)。
展开
内容介绍
  《行政组织法》是当代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盐野宏先生的力作。【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能为我们的理论研究坐标建立一个参照系,使我们能更清晰地观照日本以及我们自己的法治及行政法学研究状况,其对日本行政法实跋和有关理论研究的细致入微、系统全面的考察和论述.无疑拉长、拓宽、展远了我们的视线和眼域,必将促进我鼠行政法治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内容丰富、资料翔实。体系全面而极具系统性。在充分继承传统理论的同时,对应瞬息万变的各种行政需要,修正、补充了有关理论,以行政过程论为轴心,通过对行政法的基础、行政过程论、行政救济论和行政手段论匹大部分的论述,完成了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一的架构,体现了清晰的体系架构发展的轨迹和架构完整体系的恢弘气质。
展开
精彩书评
  行政法是实现宪法价值的技术法。因此,本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在实现法治国的、民主的宪法所具有的诸价值的过程中,行政法和民事法、刑事法相比较具有什么特色以及需要何种特别的法技术的问题。本书对行政法诸制度进行理论上的归纳整理。在整理过程中,通过对行政过程进行更加动态的、综合的考察,注意对以前的行政法学不曾论及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述.即立于行政过程论的方法。这是本书的特色之一。
  ——盐野宏无论从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的角度,还是从内容的广泛性和深刻性的角度,抑或是从学术研究的规范性和扎实性的角度,本套书都堪称力作。正如我曾经给予本套书的评价三册在手,融会贯通,行政法学,行家里手。
  ——畅建顺
展开
精彩书摘
  (三)与《国组法》不同,《内府法》不是规定组织的基准,而是规定所设置的组织本身。在这种意义上,不是相对于《国组法》,而是被置于和各省设置法相对比的地位。另一方面,审议会、外局、内部部局等的组织的基准,几乎沿袭了《国组法》的有关规定,所以,关于这方面的问题,留在《国组法》的相关部分去叙述。不过,审议会、特别的机关等,《国组法》所预定了的机关,在内阁府,不仅对通常的行政事务,而且对作为内阁府的主要任务的综合调整,也得以使用,这可以说是其特色。
  (四)作为《内府法》所设置的机关,在行政组织法论上具有特色的,有“关于重要政策的会议”。这是作为“为了谋求有关内阁的重要政策在行政各部门的措施上的统一,有助于所需要的企划、立案以及综合调整,而以内阁总理大臣或者内阁官房长官为其首长,由其掌管适合于经相关大臣及具有学识经验者等的合议来处理的事务的机关”(《内府法》第18条第1款),设置于内阁府的。经济财政咨询会议、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男女共同参与会议,就属于这种机关。①从国家行政组织法论上,可以指出如下几点:首先,会议的主要掌管事务是,针对内阁总理大臣等的咨询,就所规定的重要政策事项进行调查审议(第19条,第26条等),姑且不论其审议事项的轻重之不同,在该限度内,与后面考察的政策建议型审议会②没有什么不同。另~方面,在该会议中,议长是内阁总理大臣或者是官房长官,在这一点上,与使这两者区别开来的通常的审议会不同(以下称为自问方式)。关于这一点,有人认为,其由来于“明确行政责任的观点”⑧,而从确保行政责任的明确性的观点来看,可以说,在接受回答的基础上,咨询者(例如大臣)在真挚地进行检讨的基础上作出该政治性、行政性决断,会使得责任的所在更加明确。所以,可以说,自问方式的采用,不是以行政责任的明确化这种官僚制度为前提的行政组织法层面的问题,的确是当时的内阁为了推行政策的便利而设立的内阁辅助机关(自问方式在会议之中,由于咨询者陈述意见,直接地对审议行使影响力,都是从制度上得以确保了的,所以,大臣以外的学识经验者也是从与咨询者基本上持有相同政策者中选任,这与被认为广泛征求民间意见的近年来的审议会的成员构成是不同的)。
展开
目录
新中文版三分册总序
合订本中文版序言
序言[第三版]
序言[初版]
序言[第二版]
文献简称与全称对照一览表
译者说明

第四编 行政手段论
绪论 行政手段论的概念
第一部行政组织法

第一章 行政组织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的特殊性质
第二节 行政机关——概念
第三节 行政机关通则

第二章 国家行政组织法
引言
第一节 内阁
第二节 在内阁统辖之下的行政机关
第三节 特别行政主体
第四节 委任行政

第三章 地方自治法
引言
第一节 地方自治的基础
第二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事务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权能
第五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机关
第六节 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节 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
第八节 地方公共团体相互间的关系

第二部 公务员法
序章公务员制度的理念及其展开

第一章 公务员法制的基本构造
第一节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种类
第二节 公务员法的法源
第三节 人事行政机关

第二章 勤务关系总论
第一节 勤务关系的性质
第二节 勤务关系的变动

第三章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引言
第一节 公务员的权利
第二节 公务员的义务
第三节 公务员的责任
第三部公物法

第一章 公物法的概念
引言
第一节 概括性公物的概念
第二节 公物法的存在形式

第二章 公物法通则
引言
第一节 公物的要素
第二节 公物的种类
第三节 公物和交易秩序
第四节 公物的成立及消灭
第五节 公物管理权
第六节 公物的使用关系
第七节 补论——公物法论的定位及局限性
判例索引
事项索引
合订本中文版译后记
三分册中文版译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