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旗民分治,一代经制
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定鼎北京,很快确立起“旗民分治”的两元社会结构,即在广大汉族地区继续沿用明朝制度,设置省、府、州、县各级地方行政机构,任命总督、巡抚、知府、知州、知县等管理民政。与此同时,千方百计地维护本族的旧有社会组织和制度,将全体满洲人和一部分早先收编的汉人、蒙古人等“俱隶八旗”。为保证兵源和军队的战斗力,而将兵丁列入不同于民籍的“军籍”的做法,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屡见不鲜;为实现对异族的统治和奴役,而让自己的整个民族日愈脱离生产而以当兵为主要职业,在北方若干少数民族如北魏拓跋、辽契丹、金女真所建政权中亦不乏先例。清朝统治者在祖述这些做法的同时又多所发明,使“旗民分治”成为一项基本的制度。
(一)居重驭轻,禁旅驻防--八旗子弟的分布
清朝入关后,为了以人数较少的八旗兵丁有效地控制全国,采取了“居重驭轻”重点配置的政策。北京是统治的中心,也是八旗驻防的重点所在。以后基于镇戍地方的需要,将一部分旗兵陆续派往各地驻防,于是形成“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的区别。
1. 屯聚京师的八旗禁旅
在顺治元年清朝定鼎于北京以前,北京曾作为辽的陪都和金、元、明三朝的都城。除明朝外,辽契丹、金女真、元蒙古以及清满洲的统治者都是入主中原的北方少数民族。北京城之所以为历代王朝尤其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所青睐,主要是因为它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重要的战略位置。北京地处华北大平原的北端,永定河的古冲积扇上,背依群山,面向开阔的平原。北面以燕山山地与蒙古高原毗邻,西以太行山脉与黄土高原接壤,南面是一陌平川,遥瞰渤海。燕山、太行山两幅巨大的屏障,从东北和西北两面围拱着北京所处的小平原。两山相会处,形成的狭长峡谷--美沟,历来是华北平原与蒙古高原的重要交通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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