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关于家训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 我国传统家庭与家族
要研究我国的家训,首先得了解我国传统家庭尤其是古代家庭的特点,弄清我国传统的家与家族之间的关系。
关于我国的家,麦惠庭曾在所著《中国家庭改造问题》一书中作过比较论述,他说:“外国人所讲的家庭(family),是指两代血缘关系——父母和子女——所构成的团体而言;而我国原有的所谓家庭,是包含两代以上血缘关系构成的团体,即英文叫做clan(就是一族的意思)者是。”这段论述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传统的家庭与外国不同;二是我国传统的家庭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家族,或者说与家族紧密地联系着。
事实也是如此,自有文献可征的殷周至清末(当然民国至今也存在此种情况,但已发生了变化),我国的家庭与家族本来就是一体的。这种一体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家庭即家族。众所周知,我国古代有所谓的“义门”,这种义门就是累世同财共居的大家庭,它兴起于东汉,到宋代普遍地流行起来。徐扬杰在研究宋代家族情况时对这种大家庭作了如下论述:“在宋以后的农村社会生活中,累世同居共财,同爨合食的大家庭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例如在宋代,江州德安陈氏就最为著名。陈氏大家庭经历了唐末、南唐、北宋三个朝代,累世同居共财两百余年——陈氏人口迅速发展,到仁宗嘉祐八年分居前,已十三世同居,共有3700余人合爨,其规模之大,在历史上是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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