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坐而论道
[原文章句]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第一节 道可道
“道可道,非常道。”
一句话,六个字。其中的三个“道”,还是一个字。《老子》的开篇第一句竟然是如此的简单,却竟然也是如此的难解。
(一)
以往,都是将其中的第一和第三个“道”就认定为“道”,把第二个“道”取义为“说,知道,表达”;将其中的“可”取义为“可以,能够”;把其中的“常”取义为“永恒,永久”;而“非”则取义为“不是”。
于是,原句的现代语就是:
“能够说出来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
或者是“可以说出来的道,就不是经常不变的道”;
还有是“道是不能解说的,可以解说的道,便不是永久不变的道”;
也有是“可以说出具体形态的道,就不是亘古不变的道”:
再有是“可以用言词表达的道,就不是常道”。
总之,是“道”不可道,人们永远不知“道”。那么,《老子》还往下道什么。
有学者又将其中的第一和第三个“道”在现代意义上取义为“规律”。
这样,原句的现代语就又变成为:
“规律可以表述出来,就不是永恒的规律。”
这显然荒唐。因为规律如果不能表述出来,那是什么规律?《老子》又是在表述什么呢?更何况,规律何曾有过永恒的和暂时的规律之分呢?
由此,有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将第一和第三个“道”取义为“世界之道”,指出:
“世界之道是普遍无限和绝对永恒的,我感觉到我很难描述它;如果人们说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描述它的话,那么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所描述的东西一定不是我所说的那个普遍无限和绝对永恒的世界之道。”
这虽然给“道”加上了个定语,但是总体逻辑却依然如故,还是令人如坠五里雾,不得要领,不知所云。
既然这也不行,那也不对,那么究竟怎样才行才对呢?
其实,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可道”这两个字的取义上。
关于这个“道”字的取义。南怀瑾先生认为,这第二个“道”字不能取义为“说、表达、描述”。
因为老先生考证:“道”有“说”之意,还是始于唐宋时期,且是用在日常口语和小说类的作品中。而此前,尤其是在先秦时代,凡涉及用“说”字的,都是用“日”。
南老先生的考证应该是有些道理的。因为就我们一般所能接触到的古籍中,至少直到清代中期之前的文献,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表达说话之意时都是用“日”,只是在小说中才有某某道。甚至在小说《三国演义》中,也还是在用“日”表示说话。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