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人本教育理念中的“和谐”内涵
“可持续发展”是人的最高追求,“和谐共存、协调前进”是实现人类与自然“可持续的发展”的载体和手段。爱因斯坦曾说过:学校应该确立这样的目标,受教育者离开学校以后,不是成为一个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和谐的人。寻求和谐,对崇尚精神生活、追求理想境界的受教育者而言,是一件幸事。教育要以促进人的自由、保持民族文化、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树立相互受益的共生理念,从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上发生革命性的改变,把教育界定为社会整体、和谐、持续发展的一部分和推进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途径。
“和谐”表象上是一种环境或一种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哲学、一门艺术、一种境界。追求“和谐”境界,就是要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按客观规律办事,简化、优化、净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持续发展。“和谐育君子,险恶育小人”,和谐环境能够培养美德,给人以前进的动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和谐的教育环境是一种文明向上、竞争创新、协调有序、体恤包容、法治稳定的环境。如何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要求人们树立共存意识、和平意识、平等意识、合作意识,统筹、公正、谦让地处理好人与他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乃至全球问题,构建生态化环境。这里说的生态化环境,而不是“生态环境”。生态化环境注重构建一定环境中各动态有机体之间和谐的功能关系和它们对整个生存发展(即生态)系统的调节整合机制。它不仅指社会活动方面的生态环境,而还包括着如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心理生态、社会意识生态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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