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经验说明:
(一)吏部官员,尤其是长官尚书、侍郎的选拔和任用,对加强吏治建设至关重要。首先吏部长官必须是德才兼备,清正廉明,具有丰富的在地方和中央部门的工作经验和知人善任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吏部的积极作用。否则只能对吏部产生消极影响,甚至破坏作用。
(二)吏部长官只有得到皇帝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并有很好的协调能力,能处理好与其他权力部门的关系,如明代吏部与内阁、司礼监、都察院、以及其他五部的关系,清代吏部与内阁、军机处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否则将遇到多方掣肘,举步维艰。
(三)吏部长官要使用好自己的权力,除了得到皇帝的信任、支持外,还要有一批听从自己指挥的德才兼备的下属官员。因此,吏部尚书以下,吏部侍郎、郎中、员外郎等中下层官员互相配合也很重要。吏部长官要善于任用自己的属员,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调动集体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把吏部的工作做好。绝不能任人唯亲,结党营私,否則也得不到下属的信任和支持,甚至上行下效.一败而不可收拾。
(四)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官为君设,官职的设置和官吏的任免都操之于皇帝之手,吏部以及各级官吏都是执行皇帝个人意志的工具,因此,吏治的成败与否,关键还在于最高统治者皇帝是否励精图治,知人善任,吏部只是起着辅助的作用。有人说,中国古代没有法治,只是人治,这是不确切的。其实中国古代并非没有法治,而是人治大于法治,或者说是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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