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中国国家球体”之“国家地核一领土”和“国家地幔一人民”一体性是得到两岸双方所依循的最高法理(宪法)保护的,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也尊重并维护她的完整性。1949年以来,“中国国家球体”的“国家地表”事实上是由中国大陆政权(正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台湾政权(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政府”)这两块大小殊异的“政权球面”构成。一方面,两个“政权球面”各自附着于中国国家球体中一定比例的土地和人民之上;另一方面,两个竞争中的“政权球面”虽然大小迥异,但也都是依附在整个“国家地核--领土”和全体“国家地幔一人民”之上,因为任何一方的“宪法”都规定要维护领土的完整性,否则将难以存续。两个“政权球面”虽然功能大小悬殊,但各自都有一定的对内约束功能和对外交往功能,只不过两者之间的功能区隔是内战状态结束前过渡期的暂时现象,并没有相互认可的“宪法”稳定性的保障,这些功能随时都可能因内争激化而出现变化。“中国国家球体”这种暂时性的“双色地表”区隔共存状态之所以得以持续,是因为两岸双方都有意确保“国家球体”的内在主体部分完整性不受损害,所谓“相忍为国”是也。
在相当长时间里,“中国国家球体”上两块大小不同的“球面”一直呈现出紧张对峙的状态,两岸双方为此都付出沉重的代价。随着时空环境的改变,两岸从对抗走向对话,争取早日结束敌对状态并达成和平协议,已经成为两岸人民的共识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期待。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两岸双方已开始出现共同面对历史真实、政治现实和法理事实的迹象,“领土主权一体”和“治权差序并存”的国家共同认知正在形成中。在这一共识基础上,双方的基础性政治互信将得以强化,两岸将更加顺利地进行“成长性互信”阶段,透过协商谈判,两岸民众将成为两岸和平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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