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吕大吉先生不无感慨地评论道:“君权与神权、政治与宗教,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是合流的。如果说,还有什么‘中国民族特色’的话,那就是中国的宗教历来附属于中国的政治,神权历来服从于君权而已!”卓新平先生也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的典型特征是一种因袭相传的王道政治,即王权高于一切。……而中国宗教所体现出的介人生活、走向社会和参与政治这一主流,也正是对中国文化传统之政治层面的生动写照。”中国传统社会形态下道教与政治的关系,同上述学者所揭示的政教关系的总体样态是吻合的。如李养正先生所言:“道教与中国封建社会相应发展的表现特征,就在于它始终使‘神权’与皇权保持一致,为封建统治者效劳;封建统治者控制和利用道教,目的也正在于使神权与皇权一致;融神权与政权于一体,使神权成为了政权的依据、靠山、命根子。”
但是政治与宗教合流并不说明政治与宗教就是一回事,更不能就此断言中国传统社会宗教与政治的关系没有研究价值。恰恰相反,对二者关系的研究既有助于我们厘清中国传统社会宗教的发展轨迹,也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态的认识。在如何看待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潘显一先生指出:“宗教的”掌握方式不等于作为意识形态的宗教。他认为“宗教的”掌握,其实就是“信仰一逻辑的”认识途径或思维方式。质言之,“宗教的”方式就是“信仰的”方式。潘显一先生此论强调了宗教反映世界的独特性,这一论点提醒我们:在研究宗教与政治之关系时,既要注意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所具有的阶级性,同时也要注意“宗教的”掌握方式自身所特有的属性。如能做到两者兼顾,无疑会对宗教与政治关系之研究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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