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道德认识也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它不是简单的直观,而是统一了知、情、意的能动的发展过程。道德认识究竟是何种过程?人们往往有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道德认识过程是理智过程阶段与道德价值判断阶段,认同过程才是理智与意志相统一、道德价值判断与选择相统一的阶段。“认识的阶段,既属于理智活动的阶段,没有掺入主体自身的意志力,又属于价值判断的阶段,目的是为以后的意志活动、价值选择奠定基础。因此,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应在对道德规范他律性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再升华一步,进入认同领域。认同意味着主体既认识了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又自觉服从这种他律性的约束。……因而,主体的认同阶段,是理智活动与意志活动相统一的阶段,是道德价值判断与道德价值选择相统一的阶段。”将认识与认同视为两个不同的过程,既看到了两种认识过程的不同点,亦涉及对于认识概念的理解是在何种范围内的理解。明显地,此处的认识概念是狭义的认识,仅将道德认识理解为理智过程阶段显然是有问题的。<br> 可以看出,如何理解认识的概念是解释道德认识概念的出发点。认识的概念一般有如下的理解:一是从词性方面。“认识”既可以作为动词来理解,亦可以作为名词来理解。作为动词理解的“认识”,是指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发展的、无限的过程。作为名词理解的“认识”则是对这一过程的标示。动词的“认识”往往与“了解”、“知道”、“反映”等词联系在一起;名词的“认识”往往与“知识”、“观念”、“印象”等联系在一起。一般地,动词的“认识”与名词的“认识”无法截然分开,将认识理解为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反映,既表达了思维活动过程的存在,也是这一存在过程的标示。本文理解的“认识”既是一个反映的过程,也是标示这一过程的存在。二是从内容方面。对于认识的理解既有广义的也有狭义的。广义的认识客观上包括有认知与评价两个环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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