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的本性的使命就是追求至善,那么他的诸认识能力的尺度,也必须被假定为是适合于这个目的的……但思辨理性毕竟任何时候单凭自己哪怕借助于最大量的自然知识也都达不到这个目标。所以大自然在这里显然只是后母般地为我们准备了达到我们的目的所必需的能力。现在,设若大自然在这里顺从了我们的愿望,并赋予了我们以这样一种我们很想具有的洞见能力或悟性,那么这从各种表面现象来看会有什么结果呢?只要我们的整个本性没有同时遭受改变,那么那些终归总是第一个发言的爱好就会首先要求满足自己,并且在与合理的考虑结合在一起时,就以幸福的名义要求自己得到最大可能的持久的满足;在此之后道德律才会说话,以便把那些爱好保持在自己适当的限制中,乃至于使它们全部都从属于一个更高的、对任何爱好都不加考虑的目的。但道德意向现在必须和爱好进行的那场几经失败之后,毕竟可以在其中逐渐赢得灵活的道德力量的战斗就会被取代,而上帝和永恒就会以其可畏的威严不间断地被置于眼前。对法则的违犯当然就会被避免,被命令的事就会得到执行;但由于行动应当从中发生的那个意向不可能由任何命令一起灌注进来,对活动的刺激在这里却当即就在手边并且是外来的,因而不许可理性首先力争上游以通过对法则的尊严活生生的表象聚集起力量去抵抗爱好,于是绝大多数合法则的行动的发生就会是出于恐惧,只有少数会出于希望,而根本没有什么行动会出于义务了,但这些行动的道德价值也就会荡然无存了,而人的价值,甚至在最高智慧眼中的世界的价值,毕竟都是唯一地取决于这种道德价值的。所以只要人类的本性还是像它现在这样,则人类的行为就会变得单纯的机械作用,这时一切将会像在木偶戏中那样很是有模有样,但在人物形象里却看不到任何生命。……(道德律)并不向我们肯定地约许什么或威胁什么,而要求我们无私的敬重,但除此之外,当这种敬重成为主动的和占统治性的时候,……真正的道德的、被直接奉献于法则的意向是能够发生的,而有理性的创造物是能够配得至善的份额的,这时与它的人格的道德价值而不是与他的行动相称的。……我们借以实存的那个不可探究的智慧,在他拒绝给我们的东西中比在他让我们分得的东西中并不更少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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