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对民族的研究,实质上是跨语际的,是在多种文化和制度的接触和碰撞中展开的。人类学研究的基本意义,并非只是为人们贮存下对那些已经消亡的、或者正在消亡的,以及实存的个别民族的记忆和知识,人类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也并非是要提出什么“民族主义”的问题,囿于“民族”的框架,是无法表达出人类整体历史的真实面貌的。人类学对文化民族性及其与实存发展关系的强调,实际上是把其对“另一个”和“另一处”的探寻和研究最终归结到对人的类整体的全面理解上;而在其研究中“民族”一词的歧义性使用,则表明它已对以往研究的旧有语境和客观诉求提出了根本性的疑问,即:怎样重新认识“学科行为”中的认识论机制?人们何以取得他们所取得的知识?这些知识背后的认识论前提是什么?话语和知识怎样参与历史的真实创造?等等。
十分清楚,人类学正在重塑其研究的新基点,正在重新认识自己的研究范围。民族的社会性存在既然包含着多重的发展的关系,就必然的理解,才能获得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进行对话的广泛基础,也才能把其研究真正扩展和贯穿到整个历史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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