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虚构和预测》(Fact,Fiction,and Forecast)已经取得当代经典这一近乎矛盾的地位。所谓“经典”,是指它是我们这个时代中每位严肃的哲学学人都不得不阅读的少有的著作之一;所谓“当代”,是指它不但是由一位当代哲学家所撰写的,而且它对最广泛讨论的诸哲学话题依然发出着自己的声音。 古德曼(Nelson Goodman)完全重新塑造了传统的归纳难题。对他而言,此问题不是要保证归纳在未来仍然有效,我们没有这种保证,而是试图以既不太随意也不太含糊的方式刻画归纳是什么。古德曼首先突显的核心困难是投射难题(projection problem):可投射性质与不可投射性质的区别何在,前种性质是指从样本可以归纳地投射到总体,后种性质是指多少抵制此种投射的性质。 古德曼用于证明谓词并非都是同等可投射时给出的著名论证,依据了他发明的古怪谓词“格路”(grue)。他把格路定义为,某物或者在某一特定时刻之前被观察且为绿色的,或者在那一时刻没有被观察且为蓝色的。这项哲学发明有些方面颇像一件艺术作品,可是为什么呢?不仅仅因为它具有精致、新颖、简明等美学特征。或许,使得此论证如此迷人的是,真正称得上证明的、证明之哲学中的稀缺性。不过,古德曼并不把他的论证表达为一种证明,而是把它展示为一个谜题。也许,这恰好达到了艺术效果,事实是,一项精致的证明竟通过一个简单的举例的方式实现了。 古德曼证明了什么?福多(Jerry Fodor)在一份被广泛阅读的讨论中指出,对于归纳,需要的正是假说的先天排序。但这并不是古德曼所证明的;事实上,这样说甚至并不正确。有些归纳模型,并不预设假说或谓词的先天排序;古德曼自己的模型就是一例。在他的模型中,假说以随着文化史和科学史的进程而变化的方式被排序。甚至古德曼根据过去的归纳实践用于为假说排序的原则,比如说“加固”(entrenchment)原则,在他看来也不是先天的,而是通过对我们共同体实践的哲学反思而达成的。 额尔金(Catherine Elgin)近来向我指出,古德曼的观念与晚期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观点有很强的相似性,至少就某一种解读而言如此。这种比较比尝试把古德曼的思想与乔姆斯基的思想关联起来,更有道理些。与维特根斯坦类似,古德曼并不相信能够找到保证、基础或者“宇宙的架构”。(在拒斥传统哲学方面他甚至比维特根斯坦走得更远,古德曼在其最近的作品中把自己描述为“相对主义者”和“非实在论者”。)也许,我们所知道的,古德曼与维特根斯坦共同相信的是实践,实践的正误取决于它们与我们的标准是否符合。而我们的标准正确与否,取决于标准与实践是否匹配。这是一个循环,或者更准确说是一个螺旋,但是,与杜威(John Dewey)一样,古德曼认为这是有益的循环。 我宁愿把古德曼的著名论证视为一种证明。他所证明的是,尽管他本人不这样考虑,归纳逻辑不具有演绎逻辑意义上的那种形式。一项推断的形式,在一种类似演绎逻辑的意义上,不可能告诉人们此推断是否是归纳有效的。 纳尔逊·古德曼(Nelson Goodman,1906—1998)是分析哲学、科学哲学和美学领域的大师级人物,他的《事实、虚构和预测》(一般简称“3F”书,因为首字母为三个F,古德曼还有类似标题的作品,如3W)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蒯因的《语词和对象》、斯特劳森的《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罗尔斯的《正义论》等当之无愧地列入近50年来最重要的10部西方哲学著作之中。但很奇怪的是,此前无论3F一书还是古德曼的其他著作(约9部)在中国大陆从未被正式翻译出版过。 古德曼1906年8月7日生于美国麻省Somerville,1998年11月25日逝世于麻省Needham,享年92岁。 古德曼1929—1941年任沃尔克—古德曼艺术馆(Walker—Goodman Art Gallery)主任,1941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42—1945年在美国陆军服兵役,1944—1945年在Tufts学院任哲学讲师,1946—1951年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哲学副教授,1951—1964年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哲学教授,1964—1967年为Brandeis大学沃尔夫孙(Harry Austryn Wolfson)哲学教授,1968—1977年为哈佛大学哲学教授。1967年任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主席,1950—1952年任符号逻辑协会副主席。他是美国文理学院(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大英人文与社会科学全国学院不列颠学院(the British Academy,1902年建立)通讯院士。担任过诸多重要学术讲座的主讲,如1953年伦敦的Sherman讲座,1962年哈佛大学的怀特海讲座,1962年哈佛大学的洛克讲座,1974年伊利诺大学的米勒讲座,1976年斯坦福大学的康德讲座,1985年伯克利加州大学Howison讲座,等等。 3F书1955年出了第一版,不久哥伦比亚大学的库利(JohnC.C001ey)就在《哲学杂志》撰写了长篇文章介绍此书。此书出版之前和之后,相关内容均引起学界的广泛争论。Garland出版公司1977年出版CatherineZ.Elgin主编的4卷本“古德曼的哲学”(内容为文选,前面有主编的导言): 1.《古德曼作品中的唯名论、建构论和相对主义》(Nominalism,Constructivism,and Relativism in the Work of Nelson Goodman), 2.《古德曼的新的归纳之谜》(Nelson Goodmans New Riddle of Induction), 3.《古德曼的艺术哲学》(Nelson Goodmans Philosophy of Art), 4.《古德曼的符号理论及其应用》(Nelson Goodmans Theory of Symbols and Its Applications)。 上述第二部(英文290页,收文X篇)与本书关系最密切,其他三部与本书也有相当的内在关联。古德曼的遗产十分丰富,值得深入研究。 古德曼3F书中涉及的哲学相当复杂,这里无意评论他的具体见解,但很愿意提到如下两点:第一,“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古德曼、蒯因和怀特(White)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意在废弃传统哲学的基本假定。他们提倡抛弃分析(analyticity)、必然(necessity)和先验(a priority)。如果他们是正确的,那么在内在性质与外在性质之间、在自然种类和人工种类之间就不存在差别了。”刘易斯(David Lewis)和罗蒂(Richard Rorty)似乎都不同意他们的激进做法。但是,“古德曼也许比其他哲学家更深刻地认识到,拒斥二元论在根本上要求重构哲学的目标和手段。”普特南似乎坚持了该校的一个传统(他与蒯因、古德曼都曾在哈佛大学任哲学教授),《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详细考察了分析与综合、事实与价值等二分法问题以及“逃避价值的科学哲学家”。 第二,科学哲学家长期以来似乎格外关注归纳所引起的问题而非演绎所引起的问题,以至于不断冲击所谓的“归纳难题”。这种非对称的态度实际上是有问题的。恩格斯当年就挖苦性地却是深刻地评论过:“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今天我们则可以利用非线性动力学浑沌(chaos)关于“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的知识,更具体地阐述归纳与演绎的对称性:这两种推理方法在现实世界中运用时都不足以保证“必然得出”。归纳推理的不确定性,人们已经讨论无数遍,但少有人提到“演绎不确定性”。当我们提“演绎不确定性”时,需要明确一下,这不是指在纯数理逻辑的意义上演绎推导竟然导致不确定性,不是指数理逻辑也讨论与它相关的什么特征,而是指演绎逻辑用于现实世界的实际过程时冠以“演绎”字样的推理确实有可能导致某种不稳定性。举例说,演绎推理要用到分离规则Modus ponens,也称MP规则: (M):若A,则B, (N):A, (P):所以,B。 这个规则具有直观合理性,但并非没有问题,逻辑学家卡罗尔(Lewis Carroll,即《艾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当年就曾讨论过与它有关的一个悖论。科学家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和布里渊(LeonBfiHouin)更是明确地指出MP规则运用于物理学时要特别小心。①实际上科学哲学的“师爷”休谟(David Hume)早就指出p→q与p+δp→q+δq是根本不同的,两者不能互相推导,其中6是小量。当代非线性科学则实证地表明,只有对于具有某种稳定性的系统,MP规则才可以运用。这就意味着,在现实生活中和自然科学中,不但归纳推理需要辩护(并非时时处处需要辩护),演绎推理有时也需要辩护(当然也不是总需要辩护)。而且,这种辩护未必是哲学意义上的,而哲学辩护有时苍白的。实际上,任何推理都可能出错,除非那是完全无用的推理。自然科学和哲学等都必须全方位地面对“开放的宇宙”、“开放的社会”,明天依赖于昨天和今天,但不由它们完全决定。 但是在20世纪的科学哲学中,为什么少有人专门讨论演绎推理的辩护问题呢?甚至开放哲学的倡导者波普尔(K.Popper)也不例外呢?古德曼本人也没有充分意识到归纳与演绎的“对称性”,他构造的“投射理论”归根到底还是想为不令人满意的归纳推理寻找一种多少令人满意的理论。从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眼光看,也许这与人们对(数理)逻辑和理性的过分偏爱有关,当某事被一旦冠以“逻辑”或者“理性”的字眼,就不需要再对其进行任何因果说明了,逻辑、理性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而所谓的逻辑、理性,都是极其狭义的,一般指“数理逻辑”、“自然科学的理性”。这种观念在现在看来是可疑的。数理逻辑只是逻辑中的一种,自然科学的理性也只是理性中的一种。 译者当年考察古德曼的格路(grue)谓词时读过3F一书,1998年还专门在Borders书店花13美元买了一本英文第4版3F(本中译本就是根据英文第4版译出的),但从未想过要把它译成中文。众所周知,翻译可能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直到2005年4月在一个特殊场合遇上学长陈小文先生,偶然谈起古德曼(以前与潘涛一起翻译《湍鉴》时,曾与商务印书馆的武维琴先生和陈小文先生有过愉快的合作)。小文当即表示商务印书馆愿意出版古德曼的作品,让我立即填报一份选题,一旦购到版权就让我着手翻译。表格很容易填,无非是3F一书的价值、出版意义等,但实际上我没报什么希望,我估计版权很难买到。没想到,商务印书馆还真有本事和耐心,费尽周折终于购到了中译本版权(事后我听说若干家出版社也曾经尝试购买中译本版权,但没办成),于是,我又不慎揽到了一份苦差事。 翻译从2005年底开始,过春节时还在忙活,春季开学前初稿译毕。译者非常感谢陈小文和郭继贤两位先生所做的细致工作。 本人翻译经验不多,哲学及中英文水平也很有限,译稿肯定有许多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电子邮件地址为antiscience@gmail.com。我也很希望他人把古德曼的其余重要著作也翻译给国人。 刘华杰 2006年5月于北京西三旗
古德曼(Nelson Goodman)完全重新塑造了传统的归纳难题。对他而言,此问题不是要保证归纳在未来仍然有效,我们没有这种保证,而是试图以既不太随意也不太含糊的方式刻画归纳是什么。古德曼首先突显的核心困难是投射难题(projection problem):可投射性质与不可投射性质的区别何在,前种性质是指从样本可以归纳地投射到总体,后种性质是指多少抵制此种投射的性质。
古德曼用于证明谓词并非都是同等可投射时给出的著名论证,依据了他发明的古怪谓词“格路”(grue)。他把格路定义为,某物或者在某一特定时刻之前被观察且为绿色的,或者在那一时刻没有被观察且为蓝色的。这项哲学发明有些方面颇像一件艺术作品,可是为什么呢?不仅仅因为它具有精致、新颖、简明等美学特征。或许,使得此论证如此迷人的是,真正称得上证明的、证明之哲学中的稀缺性。不过,古德曼并不把他的论证表达为一种证明,而是把它展示为一个谜题。也许,这恰好达到了艺术效果,事实是,一项精致的证明竟通过一个简单的举例的方式实现了。
古德曼证明了什么?福多(Jerry Fodor)在一份被广泛阅读的讨论中指出,对于归纳,需要的正是假说的先天排序。但这并不是古德曼所证明的;事实上,这样说甚至并不正确。有些归纳模型,并不预设假说或谓词的先天排序;古德曼自己的模型就是一例。在他的模型中,假说以随着文化史和科学史的进程而变化的方式被排序。甚至古德曼根据过去的归纳实践用于为假说排序的原则,比如说“加固”(entrenchment)原则,在他看来也不是先天的,而是通过对我们共同体实践的哲学反思而达成的。
额尔金(Catherine Elgin)近来向我指出,古德曼的观念与晚期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观点有很强的相似性,至少就某一种解读而言如此。这种比较比尝试把古德曼的思想与乔姆斯基的思想关联起来,更有道理些。与维特根斯坦类似,古德曼并不相信能够找到保证、基础或者“宇宙的架构”。(在拒斥传统哲学方面他甚至比维特根斯坦走得更远,古德曼在其最近的作品中把自己描述为“相对主义者”和“非实在论者”。)也许,我们所知道的,古德曼与维特根斯坦共同相信的是实践,实践的正误取决于它们与我们的标准是否符合。而我们的标准正确与否,取决于标准与实践是否匹配。这是一个循环,或者更准确说是一个螺旋,但是,与杜威(John Dewey)一样,古德曼认为这是有益的循环。
我宁愿把古德曼的著名论证视为一种证明。他所证明的是,尽管他本人不这样考虑,归纳逻辑不具有演绎逻辑意义上的那种形式。一项推断的形式,在一种类似演绎逻辑的意义上,不可能告诉人们此推断是否是归纳有效的。
纳尔逊·古德曼(Nelson Goodman,1906—1998)是分析哲学、科学哲学和美学领域的大师级人物,他的《事实、虚构和预测》(一般简称“3F”书,因为首字母为三个F,古德曼还有类似标题的作品,如3W)与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蒯因的《语词和对象》、斯特劳森的《个体:论描述的形而上学》、罗尔斯的《正义论》等当之无愧地列入近50年来最重要的10部西方哲学著作之中。但很奇怪的是,此前无论3F一书还是古德曼的其他著作(约9部)在中国大陆从未被正式翻译出版过。
古德曼1906年8月7日生于美国麻省Somerville,1998年11月25日逝世于麻省Needham,享年92岁。
古德曼1929—1941年任沃尔克—古德曼艺术馆(Walker—Goodman Art Gallery)主任,1941年在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42—1945年在美国陆军服兵役,1944—1945年在Tufts学院任哲学讲师,1946—1951年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哲学副教授,1951—1964年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哲学教授,1964—1967年为Brandeis大学沃尔夫孙(Harry Austryn Wolfson)哲学教授,1968—1977年为哈佛大学哲学教授。1967年任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主席,1950—1952年任符号逻辑协会副主席。他是美国文理学院(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大英人文与社会科学全国学院不列颠学院(the British Academy,1902年建立)通讯院士。担任过诸多重要学术讲座的主讲,如1953年伦敦的Sherman讲座,1962年哈佛大学的怀特海讲座,1962年哈佛大学的洛克讲座,1974年伊利诺大学的米勒讲座,1976年斯坦福大学的康德讲座,1985年伯克利加州大学Howison讲座,等等。
3F书1955年出了第一版,不久哥伦比亚大学的库利(JohnC.C001ey)就在《哲学杂志》撰写了长篇文章介绍此书。此书出版之前和之后,相关内容均引起学界的广泛争论。Garland出版公司1977年出版CatherineZ.Elgin主编的4卷本“古德曼的哲学”(内容为文选,前面有主编的导言):
1.《古德曼作品中的唯名论、建构论和相对主义》(Nominalism,Constructivism,and Relativism in the Work of Nelson Goodman),
2.《古德曼的新的归纳之谜》(Nelson Goodmans New Riddle of Induction),
3.《古德曼的艺术哲学》(Nelson Goodmans Philosophy of Art),
4.《古德曼的符号理论及其应用》(Nelson Goodmans Theory of Symbols and Its Applications)。
上述第二部(英文290页,收文X篇)与本书关系最密切,其他三部与本书也有相当的内在关联。古德曼的遗产十分丰富,值得深入研究。
古德曼3F书中涉及的哲学相当复杂,这里无意评论他的具体见解,但很愿意提到如下两点:第一,“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古德曼、蒯因和怀特(White)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意在废弃传统哲学的基本假定。他们提倡抛弃分析(analyticity)、必然(necessity)和先验(a priority)。如果他们是正确的,那么在内在性质与外在性质之间、在自然种类和人工种类之间就不存在差别了。”刘易斯(David Lewis)和罗蒂(Richard Rorty)似乎都不同意他们的激进做法。但是,“古德曼也许比其他哲学家更深刻地认识到,拒斥二元论在根本上要求重构哲学的目标和手段。”普特南似乎坚持了该校的一个传统(他与蒯因、古德曼都曾在哈佛大学任哲学教授),《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详细考察了分析与综合、事实与价值等二分法问题以及“逃避价值的科学哲学家”。
第二,科学哲学家长期以来似乎格外关注归纳所引起的问题而非演绎所引起的问题,以至于不断冲击所谓的“归纳难题”。这种非对称的态度实际上是有问题的。恩格斯当年就挖苦性地却是深刻地评论过:“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今天我们则可以利用非线性动力学浑沌(chaos)关于“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的知识,更具体地阐述归纳与演绎的对称性:这两种推理方法在现实世界中运用时都不足以保证“必然得出”。归纳推理的不确定性,人们已经讨论无数遍,但少有人提到“演绎不确定性”。当我们提“演绎不确定性”时,需要明确一下,这不是指在纯数理逻辑的意义上演绎推导竟然导致不确定性,不是指数理逻辑也讨论与它相关的什么特征,而是指演绎逻辑用于现实世界的实际过程时冠以“演绎”字样的推理确实有可能导致某种不稳定性。举例说,演绎推理要用到分离规则Modus ponens,也称MP规则:
(M):若A,则B,
(N):A,
(P):所以,B。
这个规则具有直观合理性,但并非没有问题,逻辑学家卡罗尔(Lewis Carroll,即《艾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当年就曾讨论过与它有关的一个悖论。科学家麦克斯韦(James Clerk Maxwell)和布里渊(LeonBfiHouin)更是明确地指出MP规则运用于物理学时要特别小心。①实际上科学哲学的“师爷”休谟(David Hume)早就指出p→q与p+δp→q+δq是根本不同的,两者不能互相推导,其中6是小量。当代非线性科学则实证地表明,只有对于具有某种稳定性的系统,MP规则才可以运用。这就意味着,在现实生活中和自然科学中,不但归纳推理需要辩护(并非时时处处需要辩护),演绎推理有时也需要辩护(当然也不是总需要辩护)。而且,这种辩护未必是哲学意义上的,而哲学辩护有时苍白的。实际上,任何推理都可能出错,除非那是完全无用的推理。自然科学和哲学等都必须全方位地面对“开放的宇宙”、“开放的社会”,明天依赖于昨天和今天,但不由它们完全决定。
但是在20世纪的科学哲学中,为什么少有人专门讨论演绎推理的辩护问题呢?甚至开放哲学的倡导者波普尔(K.Popper)也不例外呢?古德曼本人也没有充分意识到归纳与演绎的“对称性”,他构造的“投射理论”归根到底还是想为不令人满意的归纳推理寻找一种多少令人满意的理论。从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眼光看,也许这与人们对(数理)逻辑和理性的过分偏爱有关,当某事被一旦冠以“逻辑”或者“理性”的字眼,就不需要再对其进行任何因果说明了,逻辑、理性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而所谓的逻辑、理性,都是极其狭义的,一般指“数理逻辑”、“自然科学的理性”。这种观念在现在看来是可疑的。数理逻辑只是逻辑中的一种,自然科学的理性也只是理性中的一种。
译者当年考察古德曼的格路(grue)谓词时读过3F一书,1998年还专门在Borders书店花13美元买了一本英文第4版3F(本中译本就是根据英文第4版译出的),但从未想过要把它译成中文。众所周知,翻译可能是费力不讨好的工作。直到2005年4月在一个特殊场合遇上学长陈小文先生,偶然谈起古德曼(以前与潘涛一起翻译《湍鉴》时,曾与商务印书馆的武维琴先生和陈小文先生有过愉快的合作)。小文当即表示商务印书馆愿意出版古德曼的作品,让我立即填报一份选题,一旦购到版权就让我着手翻译。表格很容易填,无非是3F一书的价值、出版意义等,但实际上我没报什么希望,我估计版权很难买到。没想到,商务印书馆还真有本事和耐心,费尽周折终于购到了中译本版权(事后我听说若干家出版社也曾经尝试购买中译本版权,但没办成),于是,我又不慎揽到了一份苦差事。
翻译从2005年底开始,过春节时还在忙活,春季开学前初稿译毕。译者非常感谢陈小文和郭继贤两位先生所做的细致工作。
本人翻译经验不多,哲学及中英文水平也很有限,译稿肯定有许多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电子邮件地址为antiscience@gmail.com。我也很希望他人把古德曼的其余重要著作也翻译给国人。
刘华杰
2006年5月于北京西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