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英,男,河北东光县人,法学硕士,研究员。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1981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曾任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公安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兼教务处负责人。长期在全国人大机关从事国家立法工作,历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秘书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先后访学苏联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民族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大学,日本大阪国立民族学博物馆,莫斯科大学,俄罗斯总统科学院等。
主要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宪政、立法学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已出版编写专著、译著主要有:《中国宪法新释》、《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通典》、《立法工作备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总目》、《新编司法文书范本》、《人类学》、《世界原始社会史》、《中国原始社会史话》。在《民族研究》、《法学杂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世界历史》、《民族译丛》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译文百余篇。
现为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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