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肖华,男,汉族,1964年1月生,湖南茶陵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并分别于1985年、1988年、2002年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首届新世纪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百人工程”研究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南省第三届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委员、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湖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迄今为止,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0项,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社会科学奖6项,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李伯超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湘潭大学宪政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代表性成果有:《宪政危机研究》、《宪政四题》、《西方宪政危机成因分析》、《现代法治的生成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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