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你居然有一错到底的勇气,而且错也要错出理论家的架势来。 “致仕”便是一例。其实从论战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是应该避开的。像这样的词用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呀!而你偏要争这口气。别人指出了差错,你赶快查找资料,现在又拿出来卖弄,这本身已经有失风度;还要搬出胡适来助阵,大谈什么“死文字”和“活文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其实只要想一想,在现代生活中,有这样用“致仕”的吗?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这个词是可以讨论的,只是兄表现得过于聪明,明眼人不是已经在说不要和三八二十五的人争论了吗?赵忠祥先生曾发誓要把“宁馨”进行到底,这我可以理解;秋雨兄要把“致仕”进行到底,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记得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说“面子”》,兄在吃饭之余,不妨随手翻翻。
“咬嚼派”任重道远
关于“咬嚼派”,还想谈几句。兄如把我归为“咬嚼派”,我一定乐于接受,还有一种修成正果的感觉。文化吸收的过程,说到底是一个咬嚼的过程,只有经过咬嚼,别人的智慧才能转化为自己的营养。除了咬、嚼,恩格斯还用过一个词:啃。我想秋雨兄也不会提倡囫囵吞枣吧;在咬嚼的过程中发现石子,那当然要吐出来。因为是你秋雨兄烧的菜,便要别人把石子也咽下去,而且还声称这是“大补”,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自恋。重视咬嚼、追求善本,本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咬嚼精神在鲁迅、郭沫若、邹韬奋、叶圣陶等文化人身上,曾得到生动地体现和鲜明地弘扬。在当代出版史上,吕叔湘、胡乔木、于光远等人,都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彩的咬嚼实例。秋雨兄因为被“咬”了一口,便与“咬嚼派”反目成仇,对此我深表遗憾。其实当我知道兄的著作中有文史差错时,根本没有想到笑话你,相反心头只有自责。这些书虽不是经我手编的,作为一个出版人,我仍然为此感到汗颜。要求作者的原稿没有差错,这是不现实的;编校人员在出版过程中不能发现差错,消灭差错,却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出版人的身份向你表示道歉。
在“访谈”中,秋雨兄又一次谈到要招回秦汉雄魂、唐宋风范,我深表赞同,而且我认为“招魂”的重任非君莫属。但是“招魂”与“咬嚼”似乎并不矛盾;非但不矛盾,而且还可以互补。记得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过: “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秦汉雄魂、唐宋风范也是要靠具体的文字来表达的。一旦雄魂归来,如果文字不过关,试问魂系何处?所以在我看来,中国文化建设,大文化也好,小文化也好,既需要余秋雨,也需要金文明。 “招魂派”革命尚未成功, “咬嚼派”同志仍须努力。秋雨兄在访谈中警告“咬嚼派”不要走得太邪门,这一点似乎不必担心:差错在哪里,咬嚼就到哪里。说句开玩笑的话,余秋雨到哪里,金文明就到哪里,如响随声,如影随形。我想,秋雨兄还不至于走得太邪门吧。
相逢一笑泯恩仇
写到这里,自觉有点离题。我的本意,是想劝秋雨兄冷静点。凭兄现在的成就、影响,决不是金文明查出几条差错所能动摇的。金文明确实动作大了一点,弄得“石破天惊”,还故意挑出一个“逗”字,可谓“宅心不仁”;在金文明的“挑”、“逗”面前,兄如不说话,那是气度,说一声感谢,更是境界,但没想到的是,兄修炼这么多年,还是定力不足,一触即发,反唇相讥,而且还惊动了罗竹风先生的在天之灵,似乎也有失厚道。顺便说一句,若论和罗竹风先生的关系,我也许比兄更近一点。当年我曾听罗竹风谈起过金文明,他说这个人还是有学问的。
最后,秋雨兄说读金文明的书恐怕没有时间,可以肯定是一句气话,或者说是一种姿态。实不相瞒,金文明写这本书我不知情,直到现在还没见到书。我倒希望我们都读一读,并能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君子和而不同,大家可以坚持“不同”,但应以“和”为贵。兄返沪时,是否可由我做东,把金文明也找来,在我们都熟悉的“雨花”聚一次?但愿到时相逢一笑、握手言欢,给当代文坛留一段佳话。兄是搞过戏剧的,在激烈的冲突之后,理应有一个圆满的收场。你说是吗?
上海学者看金文明、余秋雨之争
□牛二波采编
“咬嚼”与历史散文
赵志伟(华东师大中文系副教授,语文教育专家)
我觉得余秋雨的“咬嚼派于无补文化”判断下得太武断,有失分寸。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咬文嚼字即其一也。你可以写你的大散文,别人也可以搞他的“小标点”。术业有专攻。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但没有听说过桐城派作家批评乾嘉学派是没有大文化观的。
做游戏就得讲游戏规则。譬如,你一方面要编历史剧,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一方面却发生了“唐人戴宋冠”之类的常识性错误。当有人向你指正时,你却辩解说:这是戏说,不必拘泥于细节,因为“冠”、 “袜”之类是没有多少文化含量的,重要的是要搞清文化形态。你说这能服人吗?文史知识不是一件衣服,需要打扮自己时就穿上,不需要就又脱掉它。
余先生的散文是以文史见长的,别人当然要求你在文史知识方面没有硬伤。 《文化苦旅》可以说影响到了整整一代人,我的学生中大部分都读过余先生的大作,他们即将走上教师岗位。假如因为文史常识上有“硬伤”,他们教给学生,一代代传下去,难道这与“文化”无关吗?有文史常识不一定有文化,但有文史常识错误则一定会影响文化。
近年来,北大教授吴小如先生写了不少订讹纠错的文章,结果被人讽为“学术警察”、 “文化警察”,但是吴老乐此不疲,因为他做的事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有关,他说:社会上
有人称别人的父亲为“家父”,称自己的父亲为“乃父”,将情书、朋友间通信归入“家书”一类,将悼念朋友之诗称为“悼亡诗”,说起来看似小事,却恰恰暴露出社会群体文化素质的严重欠缺。
如何青年一代文史知识欠缺,有的人在数典忘祖,有的人在郢书燕说。正有待余先生一类大名家正确引导,正缺少像吴小如先生、金文明先生一类的“文化警察”时时纠谬匡误。
《文化苦旅》在当代散文史上占一席之地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别人的毁誉根本无损余先生的声誉。假如余先生能“念及童蒙”,那就是两全其美了。惜乎许多事情一说便俗,再说三说便有损形象了。
有一次我同几个大学生谈起余秋雨的散文。一个学生说“我本来是‘余迷’,几乎买全了他的书。如今不迷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 “余先生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一贯正确,
对这样的人,我只能敬而远之。”
历史题材文学必须尊重历史
郜元宝(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文艺评论家)
涉及历史的文学写作——小说、戏剧、诗歌、散文等等——都必须以尊重历史为前提,这似乎用不着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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