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审美意识发展的进程看,早期的美学观念大多是落在“实”处的,对审美及艺术创造的“虚”的特性的认识自当有限;尽管务“虚”是认识美和创造美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思想观念上由“虚”处去把握美和艺术的本性,还得假以时日,并需要哲学、政治及社会、道德等多方面的因素去促成。这一特点,在中国文艺美学史上的体现,是十分明显的,具体表现为在先秦两汉,崇“实”的文艺观占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而且常常把“虚”当作与正道相违的消极因素去否定和批判。当然,这时候人们观念里的“虚实”,跟后世文艺美学中的“虚实”观念并不完全一样甚至完全不一样。就语言作品而言,所谓“实”多指内容的真实或言之有物;而“虚”则多指内容的虚假或言过其实。这个意义上的“虚”与“实”,也被看做是“文”与“质”的关系。而就人心来说,“实”用来表示由道德修养而来的精神上的充实,“虚”则是精神的上的委靡和空虚了。这个意义上的“虚”与“实”,也被用来表明“美”与“丑”的区分。在先秦典籍中,两方面的例子都可以看到,而以后者更具有审美的内涵,其中有两个命题很值得注重,一是孟子的“充实之谓美”,一是荀子的“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
孟子的话见《孟子?尽心下》,是回答“何谓善?何谓信”的问题时说的,其言日:“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这显然谈的是一个关于道德修养的问题,所谓.“美”,与“善”略同,当然也未尝不包含审美的内涵,因为“美”与“善”原本就是相通的。孟子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人,让别人觉得喜欢,便叫做“善”;善的品性确实存在于他本身,就叫做“信”;充满他本身就叫做“美”;不但充满,而且光辉地表现出来,便叫做“大”;既光辉地表现出来了,又能融化贯通,便叫做“圣”;圣德到了神妙不可知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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