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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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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摆贝:一个西南边地的苗族村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108019337
  • 作      者:
    彭兆荣文
  • 出 版 社 :
    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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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几千年的农业文明,蕴育出乡土中国的过去和现在。乡者,故乡也,土者,也间也。吾乡吾土,是故士,是老家。数字化的今天,世界风云变幻。现代都市人于历史留下的印痕已无可言说。老村、古镇、旧宅、败祠、发黄的族谱,或可引发人们对乡土中国的思索。本系列旨在介绍中国民间传统的地域文化。以图文随记的形式,向大众传播中华本土文化之精髓,复苏久远的历史场景。为探究历史传承,反思文化变迁的人们,开辟一片传统文化的博物馆,乡土社会的史书库。亦借此呼吁,保护我们的民间文化!珍视我们的历史!本系列旨在介绍中思间传统的地域文化。以图文随记的形式,向大众传播中华本土文化之精髓,复苏久远的历史场景。为探究历史传承、反思文化变迁的人们,开辟一片传统文化的博物馆,乡土社会的史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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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摆贝是苗族的花衣苗主要聚住区。该服饰苗族主要居住点为林深叶茂的月亮山区,男女衣着华丽,色彩鲜艳。服装制作工艺有挑织、蜡染、平绣壮等技术。男女盛装均为传统“连衣裙”式样。摆贝村,居住着百来户人家,服装以绚丽多彩的刺绣和鸟的羽毛作装饰,头顶银冠,颈套银圈。村寨依山而建,房屋为全木结构,分为上下两层。下层为自家圈养的牲畜,上层则是人的居室,依据功能分为不同的隔间。村寨位于海拔高约580米的山上,坡间分布大大小小的田地,绿绿丛丛,气候怡人。在村寨的前下方,有一座晚清时的苗王坟,墓碑上记载了老苗王抵抗清兵和外敌入侵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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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代前言:一种对“乡土社会”的感悟与理解
  2002年岁末,12月30日。
  再过一天就要过新年了。这是一个人们翘首以盼的日子。
  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兴华乡摆贝村。
  刚下过一场百年未遇的大雪。天空阴惨惨的,天气格外冷。远处的山脊上一片白茫茫,像画一样。摆贝村的雪虽已经融化,却仍可以看出几天前整个村寨被大雪肆意践踏过的痕迹:大树被压弯了腰,通往乡镇的山路泥泞不堪,屋檐不停地滴着化雪的水……
  我坐在摆贝村寨里最受人尊敬的寨老杨写巴家的火塘前,与长者促膝而谈。老人整整70岁,一张饱经凤霜的面庞透着刚毅,皱纹深深地刻在脸上,看上去非常像我国的一幅著名的油画《父亲》。他悠悠地摆着古(“摆古”:即讲故事),那音调和节律发出一种不可名状的回音效果,构造出来的景致完全是另外一派风范:旷远而苍茫,铿锵而遒劲。
  远远近近的人们喜欢叫杨写巴“苗王”,他也欣然接受人们赠予的称谓。这是一桩有意思的事情。“老”在地方上被赋予了某种权威。少数民族中的“寨老”甚至成为一个专属性称呼,它的指喻意义就是“权威”。事实上,杨写巴还不独为“老”,他在摆贝村做过几任村党支部书记,一直是党和政府在地方上的代表,是官方力量与地方知识的结合体。于是,故事便自然而然地从他的身世展:
  我从18岁就开始在摆贝当干部,当了好几任的支书。1954年是组长,1958年做村长,1960年开始当支书,文革时退职,1971年又叫我到县里学习,1972年又回到村里当支书,一直到1992年。1992年我老了,退下来。2000年他们又请我当一年支书,2001年彻底退下来,就像邓小平一样,三上三下。我一点文化也没有,全凭经验办事。
  他的中吻中充满着骄傲和荣耀。我纳闷:为什么人们不叫他“老村长”、“老书记”而要叫他“苗王”?甚至州、县、乡的领导下来也这么称呼。他听到外来人叫他苗王的时候总是笑着把眼眯起来。我想,大约其中一部分原因是“村长”、“支书”都属于政府委任,被另外一种文化、政治和权力赋予并评价,换言之,是官方赋予并由官方来评价。“苗王”则由当地苗族自我认可和评价,是一种族群性、乡土性价值;这种价值才真正属于苗族自己,名副其实。
  我还纳闷,杨写巴自己说他没有一点“文化”,凭什么能够当这么老久的“官”呢?又为什么摆事实贝地方都买他的账?而且我注意到,当他在讲自己“没有文化”的时候,那眼神中不仅没有流露出缺憾和自卑;恰恰相反,那眼神充满着骄傲和自豪。我想,“文化”在这里多半指他没读过书,不识字。这是主体民族——汉族的价值指标,即:不读书、不识字就“没文化”。我们已经相当习惯地把不识字的人叫做“文盲”。也就是说,不识字就是“瞎子”。相反,“文明”的基本指示是:识得文字,仿佛“日”“月”一般的“明”。从这个角度说,或者在汉族社会的价值系统里,杨写巴是个“文盲”。可是,在那摆贝地方的苗族中间,他却是个“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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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对于碑文中那一段文字,有必要作更细致的叙述,以使读者对当时的历史背景有更详尽的了解。
  根据杨氏后人的口头传说,苗王在世时就决心与朝廷势不两立,并立下遗嘱,他死后将墓地反向而建。这样,他的遗体就变成了”反葬“。苗王这种誓死抗清的决心引起了清朝政府的恐惧,他们派人找到了杨老老的坟墓,将原来修建好的坟墓颠倒过来,其意明确无误:绝不能让他的后人学他的样子再出来造反。这说明满清朝廷委实害怕苗人起义。当然也说明,当年苗族起义是何等的声势浩大,令清廷头痛不已。
  事实上,与杨老老同时代还有一位苗族头领,当地苗族尊称他为道恢公。此人也是杨姓氏人,全名叫杨道恢。因同属一个氏族,二人志同道合,杨老老长于杨道恢,二人亲如父子。后来苗王杨老老去世时所立墓碑上的碑文即由杨道恢所题写。道恢公本人的墓地不在摆贝而在兴华乡所在地。清朝时代,官兵也曾到处找寻杨道恢的墓地,杨氏后人为使其墓地免受践踏,将整个墓地遮掩起来,清兵到处打探也没发现。直到2002年,道恢公的后代才让他们先祖的墓地重见天日。族人集资重新修葺,树碑立传。
  流传在当地有关苗王杨老老和道恢公的传说很多,特别是杨杨氏后人更是耳熟能详。不过,传说中二人造反业绩经常山现交叉叙述。他们的主要事迹与太平天国、贵州的苗族起义等都有关系。更有传说苗王曾在乾隆下江南的时候救过皇帝的命,乾隆于是请他到朝廷做官。苗王也着实做过朝廷命官,后因看不惯朝廷腐败,才决意归隐山野,浪迹天涯。乾隆还给了他一个令牌。他衣锦还乡,回归故里,自立为王,建立武装,造福一方。有清兵来剿,苗王就拿出朝廷令牌,清兵不得不撤退。
  清道光年间,道恢公管理本地同样成就卓著,方圆数百里和睦太平,道恢公英名远播。曾有一伙盗匪听说道恢公所辖之地丰衣足食,遂前来侵犯。当地苗民打不赢这伙盗匪,道恢公就请来了一批“黑道”兄弟,他们个个都是武林高手,只几个回合,就将盗匪打败,这说明道恢公拥有一大群江湖豪杰的朋友。
  苗族的婚礼不繁琐,不铺张。如果与汉族婚礼相比,可以说很简单朴素。如果是父母定的婚,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40元钱(过去用银钱,折成人民币大致合40元)。这是针对本村的,即新娘是本寨子的。如果新娘是外村寨的,就要比这个略多一些,具体酌情而定。
  婚礼要进行几项活动。男方需请媒人到女方家接亲。接亲这一天双方要对歌,但对歌不是由新郎和新娘来对,而是由双方派人来对。如果接亲那一天双方对歌不成功,新娘可以不去新郎家。男方要择日另派人前去对歌,直到双方满意,才能把新娘子接走。接亲的人到新娘家要喝三杯酒。当天杀鸡的时候还要看鸡的双眼是否一致,一致者为喜兆,可以举行婚礼;如果鸡的双眼不一致,则表示不好,暂不结婚;如果鸡的双眼是一张一闭,这样被认为是厄兆,永远不可以结婚。
  接姑娘回家的仪式并不讲究,以前姑娘通常是在凌晨,把姑娘接回来后简单弄点饭吃了事。三天后新人要回门,这时男方要送一条猪腿(必须带尾巴)、一只鸡、一挑糯谷给女方,并到女方家也住三天。这期间女方会将男方送来的猪肉煮了分给女方的亲戚们吃。在男方回家的时候,女方以及女方的亲戚也要送新郎糯谷(尚未碾成米的),数量必须是单数,一般是五、七、九担,还要送鸡(也需单数)以及织绣的架子。新郎也要抬女方的回礼。姑娘出嫁不需要什么特别重的嫁妆,不送家具,只需要十几担的糯谷、五只鸡、一只小猪崽就可以了。当然,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都要有一套新的民族服装。新郎家要举行婚礼仪式,新人要敬到场的每位亲戚
  朋友一杯酒。婚礼放爆竹以示喜庆亦免不了。
  到场贺喜的亲戚朋友大都要送礼。通常情况是,越近的亲戚送的礼也越重。现在苗族婚礼变化较快,已经出现了送电视机、VCD机、挂钟(钟在汉族社会是不能作为礼物来赠送的)等。事实上,现在苗族出现送越来越重礼物的倾向,主要是受汉族婚俗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
  由于村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这么重的礼物在以往的苗族婚礼中是不需要的,它只是在近四五年间才出现,属于新生事物。
  新人结婚后一般并不独立生活,而是在男方家与父母同住。顺便说一下分家。在摆贝,结婚与分家并不像有些社会一样同步进行,结婚就意味着成家立业,独立门户。苗族只有到了家里的兄弟长大,人口增多,才会考虑分家。分家盖新房是由父母亲出钱为孩子盖。除此之外,父母还要送一头牛给分家出去的孩子,有几个孩子父母就要送几头牛。分家的原则是先从老大开始,顺序而下,最小的就不再分,与父母同住。这与汉族社会有着很大的区别,在汉族社会,一般父母老了与大儿子同住,而苗族社会则与老幺同住。家里的财最终也属于老幺。不过在分家的时候,田地则是老大分得最多。
  就人类的生物特性而言,纯粹自我的认知能力并非与生俱来。一个人认知“自我”与“非自我”的能力只有到了两岁以后才慢慢地清晰起来。也只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的辨别能力与评判能力才逐渐培养起来。这一个过程是在与周围环境不同事物的比照中产生各种感觉和感受。人类学有一个分支,即专门对不同文化的认知特性进行研究的认知人类学。认知人类学致力于回答以下两个问题:(1)对某一种文化类型中的人民来说哪些物质现象是重要的,为什么?(2)他们如何与这些物质现象建立起认识上的关系?
  人类社会可以理解为一种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被狭隘地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我们这里所讲的关系网络远比人与人的关系来得大。事实上,人类以什么方式面对自然、面对社会、面对自我,这个认识过程也就产生出相应的文化过程。因此,人类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关系决定着文化的类型,同时,也呈现出相对独立的认知系统。传统的苗族是一个典型的迁徙性民族。从他们的居住环境来分析,自然生态的封闭和阻塞,一方面使得苗族文化相对较好地保留着原始特性;另一方面,也使其文化遗存着大量独特的、与自然息息相关的文化表述。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使他们不由自主地去适应自然生态。同时,对周围的各种事物也会产生相关的认知过程和表述范式。总的来说,苗族文化非常贴近自然、贴近生活,因而是务实的和功利的。这一原则在他们认知系统的分类范畴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同时,他们会根据事物与自己牛活关系的密切程度来区分物类的层次,并赋予其意义。
  作为迁徙性民族,特别是他们进入西南的大山丛林里,狩猎在根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构成—厂苗族重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虽然随着他们的定居,以狩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转入以农业为主,但是,自然界的动物一直是他们认知关系网络中的亲密伙伴。过去,苗族的成年男子整个冬季都在打猎。打猎是以家族分支为单位的集体行动,因而需有“猎头”,每一个族支都有自己的猎头。猎头通常固定不变,他的打猎经验很丰富。猎头家的猎狗都非常好。不用说,苗族家庭都备有猎枪。按照当地的习俗,打猎的时候,只要男性长辈愿意,甚至小孩都可以前去。捕获猎物时,照例在家支内部进行分配。如果打到山羊,山羊的头归猎头所有,其余部分大家分:每人一份,一家去几个人就分几份,狗也要分得一份。如果打得野猪,猎头并不特别拥有什么,谁打的野猪头就归谁所有。如果是大家一齐打,那么头一枪打到的人得野猪头,其他部位大家平分,原则上按枪数分。因为野猪属大猎物,抬回村寨前要鸣枪三声,这样,
  全寨子的人都知道打到野猪了。如果打到小动物一般就不再分,谁打到就归谁所有。不过随着近几年政府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苗族地区的打猎活动已经基本上被禁止,月亮山地区许多苗族村寨的枪支被收缴。摆贝虽然还有个别偷猎现象,大范围的打猎活动已告消失。
  神灵意识的存在,为自然宗教提供了土壤,巫术便在这块土襄里生长起来。神灵要制约人类,作用人生,于是,靠联系神灵与人类交流与交通的专门行业和行道便随之生成,巫术就是此类活动的产物。
  巫术(也称魔术)是试图凭借神灵的力量,通过一套专有的仪式手段对现实实行干预。中国古代称操此行业的女性为巫,男性为觋,现一般通称为巫师,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称为鬼师、魔师。巫师是沟通神界和俗界的使者,他们具有感知吉凶福祸的能力,甚至可以呼风唤雨。他们运用一套奇特的法术和方技为人们禳灾解难可以通过符咒等向神灵表达人们的意愿,也向人们转示神灵的意志。因此,巫师大都具有非凡的能力,在俗界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许多人类学民族志中。巫师和国王经常同为一人,享受双重身份
  著名古典人类学家弗雷泽的《金枝》是一部研究这一领域的经典之作。他甚至以巫术作为历史划分的一个阶段性标志,认为巫术阶段(the age of magic)是人类历史和智能发展的第一阶段。其实,巫术首先是为了满足人类心理上的需求,包括渴求了解未知世界的奥秘,希望对未来生命和生活进行预测,解释诸如梦想和理想在现实中实现的可能性等等,这一切都成为滋生巫术的因素和条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巫术永远不会消亡,而且,它会在不同的历史变迁进程中呈示出不同的趋势。最近两年出现的《哈利·波特》(包括书籍和电影等)的全球性热销与热闹,值得我们作进一步反思。《哈利·波特》就是一个魔幻故事,其表现技术大都为巫术。
  我始终相信,“回堂酒”仪式是摆贝苗族这个人群共同体的联盟记忆和缩影。虽然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个人群共同体历史的文字记录,可是不同的姓氏,不同的人群,在不同的时期,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一起是不争的历史事实,他们需要一种内聚力来建立稳固的结构关系。同一个姓氏人群拥有同一祖先,不管这个祖先是可通过族谱记忆还足以门耳相传的故事神话建构起来的,毕竟属于“同一家人”。而不同的姓氏、不同的祖籍地,甚至不同的族群身份之间靠什么将大家维系在一起,而相互又能够如此和睦相处呢?除了共同的利益,比如共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相同的自然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分配,抵御外敌入侵等因素外,共同体内部需要有一种制度性力量来建立和维持和平共处的格局。在乡土社会中,如果缺乏这种和谐的共处关系,姓氏纷争、血亲复仇、人群械斗必不可避免。乡规民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乡土补会的秩序但毕竟属于亡羊补牢。更为有效的应该建立起一种和睦共处的良好关系。摆贝的苗族共同体靠的是“兄弟关系”:它可以是真正亲属关系中的兄弟,也可以是一个姓氏与另一个姓儿相认、相拜的兄弟,即民间的所谓“义兄弟”,还可以是因共同的利益而建立起来的限制性范围的“泛兄弟”。“回堂酒”不啻将这三个层次的“兄弟关系”展示得非常清楚。这就是摆贝这个苗族共同体之所以如此和谐的要件之一,这也是为什么我绝少听到在这个人群共同体中发生血亲复仇和械斗的原因吧。我甚至怀疑像“回堂酒”这样的活动可能是这个人群共同体内部结盟的一种仪式性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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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代前言  一种对“乡土社会”的感悟与理解
地图
壹  历史性的人群共同体
贰  融洽自然的社会形貌
叁  乡土知识与民间智慧
肆  民族习俗与地方风情
伍  透过仪式的生命展演
代后记  一次终生难忘的“参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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