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女,出生于武汉。先后就读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分别获理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曾于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任教两年(含在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锻炼半年)。1991年硕士毕业后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2005-2006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一年。 主要研究领域:物证技术学、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主要兼职: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物证技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编、参编若干专著、专刊,如《美国刑事诉讼规则》、《物证技术学(第3版)》、《简明证据法学》、《证据学论坛》等;主译、参译《漂移的证据法》、《刑事证据大全》等;公开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如《美国传闻证据规则的里程碑式变革》、《预断排除法则若干问题浅析》、《侦查机关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径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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