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大学教授休·帕特里克( Hugh Patrick)在评论日本产业政策的成功经验时认为,在日本一旦某种产业被选定为重点产业,日本政府就会提出一揽子综合支持措施。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15个新产业的发展计划,日本政府不顾经济困难,同样在资金、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及通信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日本产业贸易保护政策与产业政策紧密配合,而且产业政策出台都是综合性的,正是日本经济政策成功的关键。
日本产业政策的最成功之处就是对一些特定的幼稚产业和萧条产业的保护和扶植。一方面,日本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对具有潜在竞争力优势的产业实行有时限的保护,待该产业的竞争优势基本确立后,便分阶段地废止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对由于临时的和特有的原因陷入萧条的产业实施临时性的补贴,以帮助其克服暂时的萧条;而对结构性萧条产业,则利用有关政策措施促使其转向新的产业。
但是,日本的产业政策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也暴露了一些弊端。如,过度注重产业的发展,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会资本的完善;过分重视产业及企业的扩张,而轻视消费者的利益。这无疑造成了产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相脱节。又如,习惯于在产业政策的框架下谋求发展的企业.当经济出现不景气或竞争条件发生变化后,它们则希望政府有条件地实施产业组织政策,增加禁止垄断法的不适用条款,以限制市场竞争。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可操作的空间是有限的。再如,政府的产业政策调整与实施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使得政府和企业难以迅速应对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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