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不能肯定的是人也会要根据他的判断来行动。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他也属于感性的世界,它会诱使他服从他的偏好而不是他的理性或心灵。因此,道德行为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但道德知识、对与错的知识是。因为嗜好和诱惑根源于人性,康德把人由于他的嗜好受诱惑去做错事称为“固有的罪恶”。无论是他还是任何其他道德哲学家,实际上都不相信人会为了罪恶而要罪恶;康德把一切违反道德的行为解释为例外,因为他认为即使小偷也承认各种财产的法律,甚至希望被它们保护,偷窃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的一个临时的例外。
这就是说,没有人要做坏人。那些不管怎样仍要为恶的人就陷入了一种“道德荒谬”(absurdum morale)。这么做的人实际上与他自己,与他自己的理性相矛盾。因此,用康德自己的话说,他必须自己看不起自己。康德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想不到有人会相当坦然地对人说:“千万别把我当人。”他认为对自轻自贱的害怕固然可能不足以保证守法,但只要你在一个遵纪守法的市民社会中活动,你得假定自轻自贱会起作用。康德当然知道,自轻自贱或不得不看不起自己实际上常常并不起作用,但他对此的解释是人能对自己撒谎。因此他反复指出,人性中真正腐烂和肮脏点是撒谎癖,撒谎的能力。
初看起来令人吃惊,因为几乎所有文明民族的道德信条都将杀人放在诸罪之首。只有陀斯妥也夫斯基是康德的同道。在《卡拉玛佐夫兄弟》中德米特里问长老他必须做什么来获得拯救,长老的回答是:“首先决不要对你自己撒谎。”这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在康德看来,道德完全是人自己的事。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他写道:“我们不应因行为是上帝的命令,而将它们视为义务,但应因为我们对它们有一种内在的义务而将它们视为神圣的命令。”在理论哲学中千方百计要为宗教留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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