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自由的规则
美学是作为有关肉体的话语而诞生的。在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登①所作的最初的系统阐述中,这个术语首先指的不是艺术,而是如古希腊的感性(aisthesis)所指出的那样,是指与更加崇高的概念思想领域相比照的人类的全部知觉和感觉领域。18世纪中叶,“审美”这个术语所开始强化的不是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区别,而是物质和非物质之间,即事物和思想、感觉和观念之间的区别,就如与我们的动物性生活相联系的事物对立于表现我们心灵深处的朦胧存在的事物一样。哲学似乎突然意识到,在它的精神飞地之外存在着一个极端拥挤的、随时可能完全摆脱其控制的领域。那个领域就是我们全部的感性生活——诸如下述之类:爱慕和厌恶,外部世界如何刺激肉体的感官表层,令人过目不忘、刻骨铭心的现象,源于人类最平常的生物性活动对世界影响的各种情况。审美关注的是人类最粗俗的、最可触知的方面,而后笛卡尔哲学(post—Cartesian)却莫名其妙地在某种关注失误的过程中,不知怎的忽视了这一点。因此,审美是朴素唯物主义的首次冲动——这种冲动是肉体对理论专制的长期而无言的反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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