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伦理的取向,历史的分野<br> 以上的讨论使我们感到为了使关于现代性的道德学思考能够深入进行,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道德学理论上的复杂情况。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与上面讲到的个人伦理与制度伦理有关,即区分道德的两种向度:内指与外指。<br> 一、道德的两种向度:内指与外指<br> 道德可以理解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模式。那么,社会中哪些现象属于“道德问题”呢?一般说来,人们认为这主要是主体内部的非法欲望,从而,解决它们的方式就是抑制、批评自我。这样的道德可以称为“内指”型道德。伦理学史上所讲的道德从这个角度看,大都是内指道德。无论是哪一伦理学派,都视利益冲突时主体需要克服的对象是自己(的一己私利),从而努力“克已”。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康德的。绝对命令”,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等等,总之,历史上的主流伦理学思考方向,无不是这种“律己”型的道德。以至于人们容易把道德等同于这一种向度的解越方式。<br> 然而,这是偏狭的看法。内指型道德只不过是道德的一种类型,而决不能包括道德的所有可能的向度。当发生了道德冲突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问题的根子并不在于“我”(们),而在于“他者”或外部,如果是这样,则以“内指”来解决问题就完全<br> 不得要领。此时的解决方式不应当是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自己”,而应该是指向外部;道德的首要任务将不是内心“修养”或自我牺牲,而是防御、攻击或改造外部的“敌人”。对于自我的要求,与其说是“克制”或压制,不如说是“自我解放”或“自由”。我们把这一向度的道德称为。外指”型道德;它与“内指”型道德的指向完全相反。由于主流伦理学通常把“道德问题”视为内在地引起的问题,所以,可以想象不少人会对于把专门以对付外在。敌人”为使命的解题方式归为“道德”感到犹豫。然而,我们认为它完全符合规范伦理学的要求:它确立了普遍化的价值,它反对对于这些价值的侵犯。哈佛大学的著名学者史克拉在其富于睿智的《日常之恶》中说到“怀疑人性”(“厌恨人灭misanthropy)之品性时,指出孟德斯鸠的道德心理学完全是。怀疑人性”式的,但是,从此出发,不一定走向绝望或像霍布士那样主张暴力统治,丽是可以在政治上设计以避免人性中最司怕的恶如残暴和不公正为宗旨的、非人治的宪政体制。①虽然后指型伦理因此所取的更多是合法性评价式的而非直接动机式的途径,但是,只要我们像上一节一样扩展对于道德的理解,既包括动机意义上的,又包括评价意义上的,就没有理由把它排斥在外。如果在现代性背景下看待道德的向度,还可以把……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