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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魏晋玄学伦理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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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010040532
  • 作      者:
    许建良著
  • 出 版 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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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许建良  博士。1984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后在高校工作;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研究生班学习;1992年9月至1993年8月赴日本大阪大学做访问学者;1993年9月至2001年5月到日本东北大学进修留学,分别于1997年3月和2001年5月在该校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2001年6月回国工作,现任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副教授,为日本东北中国学会会员、日本伦理研究所会员,美国《世界弘明哲学季刊》编委。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伦理、中日伦理比较、社会应用伦理等。已出版专著《道德教育论》,主编《修身学》等5部,并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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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就学术思想和学术思潮而言,魏晋时期是“玄学”盛行时期;从内容上说,玄学伦理思想是魏晋时期思想家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问题展开辨析的结晶。本书以魏晋时代“玄学”的伦理道德思想为自己的研究坐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通过道德根据、道德范畴、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理想人格等五个方面,梳理和分析了魏晋时期主要思想家的伦理思想,清晰地呈现出高诱、刘邵、何晏、王弼、阮籍、嵇康、郭象、裴頠、葛洪、张湛、韩康柏、王坦之、支遁等为人所关注的具体人物的伦理思想行程、基本内容、特点,从而勾勒出一幅完整的魏晋玄学伦理思想发展的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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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显而为易见,玄学虽是特定时代的哲学现象,但是,在中国哲学史的长河中,它并非孤立的现象。换言之,中国哲学史的长河中,波浪虽有大小之分,但它们是互相紧密关联、缺一不可的。玄学可谓长河中的一个大波浪。基于这一设定,有从“清议”、“清谈”、人物评价与“玄谈”的关系出发,把刘邵的《人物志》作为魏晋玄学先驱的研究。但是,这不过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绝不是全部。
    作为一种哲学现象的玄学,在形式上,主要是依据《老子》、《庄子》、《周易》的一些思考方法来展示自己的想法;在内容上,则以老庄释易,或以儒明道;在本质上,可谓儒道融合的产物。当然,这仅指思想的特征,而不在于强调儒道发展的自然结果这一事实本身。实际上,玄学是许多流派思想整合的结果,关于这一点,笔者想通过体味王弼以下的论述来进行分析:
    然则,《老子》之文,欲辩而诘者,则失其旨也;欲名而责者,则违其义也。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因而不为,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此其大要也。而法者尚乎齐同,而刑以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啬,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夫刑以检物,巧伪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誉以进物,争尚必起;矫以立物,乖违必作;杂以行物,秽乱必兴。斯皆用其子而弃其母。物失所载,未足守也。然致同途异,至合趣乖,而学者惑其所致,迷其所趣。观其齐同,则谓之法;睹其定真,则谓之名;察其纯爱,则谓之儒;鉴其俭啬,则谓之墨;见其不系,则谓之杂。随其所鉴而正名焉,顺其所好而执意焉。故使有纷纭愦错之论,殊趣辨析之争,盖由斯矣。(《老子指略》)
    在王弼看来,法家“刑以检物”、名家“名以定物”、儒家“誉以进物”、墨家“矫以立物”、杂家“杂以行物”的行为,必然导致“巧伪必生”、“理恕必失”、“争尚必起”、“乖违必作”、“秽乱必兴”的结果,其原因是它们都“用其子而弃其母”。对此,只有道家的“因而不为,损而不施”,才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不难推论,王弼自身推重儒道融合的思想特征本身,也是在批判吸收众多学派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绝不限于儒道本身极小的范围,而有着深广的思想渊源。
    在理论的层面上,其次,想探讨人性(性和情)、“义”与“利”、“公”与“私”、“富贵”与“贫贱”、“死”与“生”等范畴问题。当人对天人关系或万物的相互关系的思考达到较深的地步时,自身就自然成为思考的对象。事实上,天人关系中的重视人、以万物自身作为一切存在之本的观点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具体地说,例如,人为“天”所决定的因素是什么?其本性或本质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在价值判断上,本性是善还是恶等,从对外在物的认识转向对自身内在方面的认识,这是人认识的深化。从与天人关系里的宇宙万物的本源和根源问题的紧密关系来看,首先,论述人性。此外,人为了维持生命,对物质性的东西以及利益的追求是不可或缺的,这些行为并非是个人的行为,而是一切人的行为。当然,由于人们实际上是共存的,所以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也就产生。因此,与利益的追求相伴随而产生的还有利益追求本身是否恰当的问题,贯穿这问题的是“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再者,人由共同体那里获取属于自身的利益而被赋予相应的对他人的义务,因此,紧接着分析“义”与“利”的问题。主体行为以集体、民族乃至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为目标,还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成功、利益,而无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抑或以天下所有人的需要的满足为最高价值,或以个人乃至家族欲望的满足为最高价值,无视他人和共同利益,以天下为一己之私物等等,这是反映个人和他人、集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公”与“私”的问题,在此将进行探讨。在生活实践中,行为主体应对利益和履行的义务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对个体来说,从共同体那里获得的利益和地位也不一样。基于此,形成了现实生活中的“贫”与“富”、“贵”与“贱”的实际差异,那么,“贫”与“富”、“贵”与“贱”具有什么样的实际关联呢?接着将以此为问题。对人来说,既有“生”也有“死”;“生”是开始,“死”是终结,生死是始终。也就是说,人的生命并非无限制。所以,人对自身的生死持有特别的兴趣,例如,“生”是什么?“死”是什么?人面对生死时应采取什么对策?人依据什么来使“生”有意义,“死”有价值呢?能实现生命的不朽吗?这些是人生最高的问题,所以,在范畴的最后进行讨论。
    在实践的层面上,则究明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理想人格等问题。社会共同体是个体人的集合体,离开人的存在,这共同体就不复存在。共同体本身为了成为良性的共同体,各个个体的共同协力是不可缺少的,为了实现这协力,其共同体的价值观的养成就成为必须。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要完全杜绝恶是不可能的,正因为风俗有趋坏的危险性,就有醇化风俗的必要。道德教化可谓养成价值观和醇化风俗的最佳选择。为了切实有效地施行它,就不得不考虑教化是否可能、以什么样的人为对象来施行教化、依据什么原则来实行教化、为了获取理想的效果,润滑教化的方法是什么等等的问题。在此,首先分析道德教化对治世和人性良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对象、原则,以及为了激活自身功能的活性化等实践问题。
    对个体来说,后天的道德养成是不可或缺的,这在上面已经论述。但当我们考虑具体的实践时,在接受外在道德教化的同时,施行自我道德修养显得十分重要。《礼记·大学》载有“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以修身为本”,重视修身可谓人的共通点。不言而喻,道德教化的目的是通过向人解释当为的行为,来启发个体的自觉,养成良好的德性。这一目的的实现,除跟道
    德教化本身的科学合规律性有关系外,就将系于个体能否自觉履行从道德教化处获得的道德情报。但是,对个体来说,从道德教化处获得的道德情报,在终极的意义上,不过是他律的东西,如不能变他律为自律,道德教化就难能实现预期的效果。接受道德教化而施行道德修养,是把他律的道德原则涵养成个体内在的道德性的重要手段。换言之,在道德教化和个体的道德性
    之间,存有道德修养,修养是由教化成就道德性的桥梁。而且,在动态的层面上,在具体道德实践的行程中,个体在接受道德教化的同时,施行自我修养,既可以配合道德教化,乃至巩固道德教化的成果,又可提高个体道德养成过程的润滑度。总之,从道德教化的相关性着眼,在此分析修养的原则、方法等问题。
    在现实生活里,个体的精神面貌或人格形态是各种各样、参差不齐的,这虽有人性的因素,但主要是后天道德养成成果的自然反映或自然凝聚,换言之,在道德的层面上,这实际上也就是现实人格的问题。另一方面,有效地把握道德教化和个体自我修养,提高道德实践的功效,给个体提示一定的理想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基于此,探索理想人格是必要的。换言之,理想人格既是来自教化和修养效果的具象,又是理想的道德境界,所以,最后论述至人、圣人、大人、君子等具体人格。
    综上所说,刘邵以仁、义、礼、智、信为人性之常,显示着性善论的特点,从他关于人性总体的构造来看,“中和之质”是其性情论的哲学基础,“爱敬之诚”则为其心理机制。本性之常既离不开“中和之质”的决定,也不能没有“爱敬之诚”的支撑,两者的共作互动才是其价值实现的关键。从两者的内在关系来看,“中和之质”离开“爱敬之诚”的附丽和支撑,就无法对来自性情“处上”的危险性进行合理调节而实现五常本性的价值;另一方面,“爱敬之诚”如脱离“中和之质”的根基,也难以开出人性的绚丽花朵。
    概言之,在个人的道德实践上,阮籍强调“保身修性”,其目标设计是“长生”,具体的修养方法则是“逍遥”和“齐万物”。这虽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个人人格境界的精神窗口,但毕竟有逃避现实、抹杀万物之间客观存有的差异的嫌疑,因此,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缺乏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社会的层面上,这种逃避现实型的思想正好符合统治者的口味。另一方面,审视当时积极性的行为方式本身危及生命这一事实,逃避现实无疑是当时社会保身的最有效的手段。诚然,阮籍思想酶理论和现实的价值判断,存在着二律背反,这也是不能无视的。
    以上对“真”、“性”、“命”、“礼”、公私等道德概念分别进行了分析,显然,它们并非孤立的概念。在郭象道德概念的系统中,“真”是基本的概念,对“真”来说,在个人方面有“性”和“命”等概念,在社会方面有“礼”和公私,“真”的精神贯穿于其他一切概念
    之中,其他概念不过是“真”的本质的具体展开。在个人方面,本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无法改变的自然性,它要受本分的制约,本分是生来就有的,本性必须在本分的轨道上运作,守分是全性和实现个体价值的条件。本性具有“感物而动”的特性并持有仁义的素质,这赋予“习以成性”以必要性以及“成性”在本分范围内的可能性。无疑,这具有消极被动性。另一方面,“各令自得”又给人们展示了赋予个体以积极主动性的图画。这也体现了激发客体践行自得的责任性。从“物离性以从其上而性命丧”来看,本性是生命的本质和源泉,生命则是本性的具体展开。要言之,本性是内容,生命是形式,守分则是统一两者的桥梁。关于命运的“命”,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只能接受它的安排,这是来自外在的对于人的先天的限制。
    总之,本性中的本分和命运的“命”都是先天赋予人的规定,两者的相异处在于本分制约着本性,命运的“命”则超越性分直接制约个体。换言之,个体的本性受着本分的限制,个体自身则受着命运的制约。也就是说,本性必须在本分的范围内运作,个体则必须在命运的领域里努力。本性决定于本分,个体左右于命运。
    日本汉学家中岛隆藏认为,郭象的自得有高低两个层次,高层次是用自己的自得去成就他人的自得,低层次是借助于他人的自得才能实现自己的自得。郭象在两种自得中强调的大概是
    后者,这也成为东晋思想界流行的倾向。从中岛引用的资料来看,高层次的自得即“体神居灵而穷理极妙者”(《逍遥游注》,页30),也即圣人的自得。低层次的自得是个体“各得其实”(同上,页26)的自得。这不得不说给郭象的自得研究注进了一股新风。可以说,这是分析基于不同个体的自得而得出的结论。笔者在此分析的是同一主体在不同场合的自得具象,即内在性的自得(足于所受)和外在性的自得(安其所司),贯彻自得行为始终的是自然无为的精髓。
    郭象认为“生以养存”,强调道德修养,多少给他性分自足的围墙开了一个供人实现自身价值的窗口。修养也就是养生,包括养身和养心两个方面。对个体来说,身不属于自己所能有,它是自成的。人虽无法改变生死的事实,但可通过养生来丰富人生,完全实现生命的价值,即“尽年”。而养心的关键是不用心。养生的具体操作方法是“任朴而直前”、“静于性而止”、“坐忘任独”、“守其自得”,贯穿于这四者的一条红线是自然无为。这四者自然构成实践的操作链,自得是其主导链,由它连接其他链,其他链则为分子链。换言之,自得的精神贯穿于三条分子链中,分子链是主导链的具体体现。但是,自得的良性运作和价值的完美实现离不开其他链的共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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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结论
第一章   初期的玄学伦理思想
第一节   高诱《吕氏春秋注》和《淮南子注》中“天本授人清净之性”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刘邵《人物志》“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的人物评价的道德思想

第二章    正始时期的玄学伦理
第一节   何晏“性者,人之所受以生”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王弼“性其情”的伦理思想

第三章     竹林时期的玄学伦理思想
第一节    阮籍“立仁义以定性”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嵇康“性动则纠之以和”的伦理思想

第四章     西晋时期的玄学伦理思想
第一节    郭象“性各有分”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裴頠“保生存宜”的道德思想

第五章     东晋时期的玄学伦理思想
第一节    葛洪《抱朴子》“自然之有命”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    张湛“生各有性”的伦理思想
第三节    韩康伯“顺万物之情”的道德思想
第四节    王坦之“敬修至德”的道德实践思想
第五节    支遁“明万物之自然”的伦理思想
末论:玄学伦理的特征与渊源辨析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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