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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刑事案例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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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43633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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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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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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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刑事案例四。内容包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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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1.为以诈骗罪共犯论的帮助犯提供出售他人手机卡等帮助的,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许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13刑终29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基本案情】

……

【案件焦点】

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在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际上是为以诈骗罪共犯论的帮助犯提供出售他人手机卡等帮助的,如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法院裁判要旨】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据此,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二、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三、依法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追缴被告人许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四、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手机、电脑等物品,供犯罪所用的,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许某某提出上诉。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据此,判决如下:

一、维持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2刑初423号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2刑初423号刑事判决第二项;

三、上诉人许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后语】

本案处理的重点主要在于如何准确区分诈骗共同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罪的区分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内容和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确定行为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结合主客观证据,确保准确定性。

……

综上,在为以诈骗罪共犯论的帮助犯提供出售他人手机卡等帮助的情形下,上线的诈骗尚处于犯罪预备阶段,行为人提供出售手机卡的帮助属于事前帮助,在无诈骗犯意联络、行为人主观上仅希望获得出售手机卡非法买卖收益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不宜以诈骗罪共同犯罪论处;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认识构成要件的,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编写人: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殷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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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1.从行为对象方面把握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适用

——李某等妨害公务案

2.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如何区分界定

——丁某袭警案

3.买卖居住证行为的刑法评价及解释路径

——林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

(二)妨害司法罪

……

(三)危害公共卫生罪

……

(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六)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二、贪污贿赂罪

……

三、渎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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