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任务以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随后,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做了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十八大报告首次论述生态文明,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行动纲领。中央政府频频出台有关农村建设的发展方针和政策,说明“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同年12月,温家宝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在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 2006年底,中共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如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并指出我国农村现阶段发生的重大变化,乡村建设的发展是促进农村和谐的关键。 会议精神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方向和措施,特别指出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中央政府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各地积极对新农村建设实行全面规划,国内的专家学者也就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做了大量的学术研究。2008年,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并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随后浙江、安徽、福建等省也提出推进“美丽乡村”工程。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强调以规划布局科学、村容整洁、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且宜居、宜业,可持续发展为美丽乡村的主要创建目标。美丽乡村建设紧密贴合十八大、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的精神。
2017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细化和部署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也开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量身制定适合当地乡村振兴的具体政策措施。
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均围绕乡村富兴展开,乡村建设在三个发展时期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新农村建设”以发展农村生产、加强素质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美丽乡村”以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重点打造山美水美环境美、吃美住美生活美的乡村生活;“乡村振兴”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目标,重在培养“三农”工作人才。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再到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美好目标的渐进过程,*终目的都是振兴乡村。
2012年,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在各省初步评价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公示了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并于2013年、2014年分别公布了第二批和第三批名录名单,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黄坳乡朱砂村入选第三批名录。
2006年中央全面部署新农村建设以来,修水县投入多项资金,积极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黄沙镇和黄坳乡是修水县试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对象,这两个乡镇既有当地特有的生态资源,又有当地度身定制的规划编制。2008—2018年,黄沙镇大部分村庄开始进行村庄规划,这对当地传统村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落规划设计模式的探索有着重要意义。
(二)研究意义
1. 理论研究意义
美丽乡村建设不等同于新农村建设,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再升级”。研究传统村落设计转型不仅需要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理论,更需要总结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实践中去设法解决。此外,通过在中国知网检索,发现研究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较为丰富,但对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建设十年间传统村落设计转型的研究甚少。
本书以新农村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十年为时间节点,从设计转型的角度,通过调查收集一手资料,对样本村庄在十年间的村庄规划设计进行调查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传统村落进行多重分析,构建传统村落设计转型的基本思路和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美丽乡村建设理论的研究内容,促进传统村落设计转型相关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实践研究意义
通过对传统村落设计转型的研究,探索传统村落在经济、文化、审美观念的引导和自然条件、建设规范的影响下设计转型的规律,剖析当下传统村落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寻找传统村落设计转型的适宜道路,避免混乱建设、无序发展,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寻找新出路。
本书选取江西省修水县3个村庄[箔竹自然村(简称箔竹村)、朱砂村、汤桥中心村(简称汤桥村)]作为案例进行研究。修水县在新农村建设中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2014年,黄坳乡的朱砂村入选第三批传统村落名录。2016年,黄沙镇的箔竹村被列入第四批传统村落名录,这对实地研究和获取一手资料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一,修水县的黄沙镇和黄坳乡具有数量较多的、保存完整的传统村落,因此,将这两个乡镇的箔竹村、朱砂村、汤桥村作为新农村建设十年来的调查研究对象,探究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得失,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正在进行转型的农村以及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有着重大意义。此外,2008—2018年,黄沙镇和黄坳乡的部分传统村落进行过景区旅游发展规划、村落发展规划,这些规划文本与当地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息息相关的。通过对比分析,有可能发现某些重要的但一直未被注意到的问题。
第二,科学理性的乡村规划设计,对维护农民公共利益具有指导作用。通过田野调查和统计分析等方法分析村庄建设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对我国传统村落从“新农村”到“美丽乡村”的转型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第三,修水县自然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新农村建设开始得较早,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这为研究传统村落设计转型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本书将箔竹村、朱砂村和汤桥村作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些村落形态保存得较为完整,农业发展历史悠久;其次,这些村落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后,这些村落的古村落结构和建筑保护得较好。
二、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传统村落的转型得到了广泛重视,但由于缺乏理论和专业技术的指导以及严格的保护规划与发展规划编制,传统村落陷入盲目开发、保护性破坏的误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学术界的深度研究对传统村落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传统村落转型的*根本问题在于:首先,村民难以理解保护传统建筑的重要性,也难以意识到传统建筑的价值;其次,村民希望提高生活品质,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拆建旧建筑,甚至一部分村民认为保护传统建筑是国家、专家的事,与他们毫不相干。面对众多需要保护的传统村落,国家的财力、人力只是杯水车薪,要想真正有效地做好转型工作,必须普及保护意识,调动公众自觉保护的积极性。
第一,规划问题—新旧风格冲突,现状不容乐观。一是对传统村落空间意境的保护不足。由于传统村落的“朴素”与新建筑的“时尚”不相匹配,村落整体格局被破坏。旧村落地面树木茂盛,村内呈现出“见树不见村,见村不见屋,闻声不见人”的奇特现象。反观现在的村落,欧式新建筑耸立于传统建筑之中,新建筑贴瓷砖镶玻璃,建筑周围砍树填渠,铺水泥建广场。传统村落“朴素”的空间意境逐渐消失。二是传统建筑的功能缺失。传统村落在通风、排水、卫生设施等方面具有局限性,而现代化设备能带来便利,为了追求更舒适的生活方式,村民逐渐搬出旧建筑,传统建筑逐渐陷入自生自灭的状态。三是消极的保护方式。村民对村落的保护意识薄弱,保护方法落后,加大了传统村落的保护难度。
第二,发展问题—方向不明,迫切转型。一是经济发展落后。传统村落居民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业,虽然部分村落已经实施“农业+旅游”的经济模式,但因为乡村旅游发展尚不成熟,村落文化资源无法充分发挥经济价值,难以为传统村落的设计转型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撑。传统村落处于被动保护状态,表现为物质形态虽得以保存,但村落“精神”却陷入危机。二是社会问题突出。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娱乐和就业体系落后,导致人口频繁向城市流动,人们对传统村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逐渐弱化,传统村落蕴含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被湮没,加快了衰败速度,出现“空巢”现象。 三是保护力度不均衡。对于一些不在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畴内的村落,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力度较小,因此即便村民有意识对传统资源进行保护,但缺少规范的保护条例和资金的支持,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工作依旧困难重重。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乡村规划的研究有很多,主要集中在村落整体风貌的保护和生态居住方面。特别是英国、法国、德国等多个国家提出建设生态农村,以植物景观为主的自然公园开始遍布农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落环境整治和村庄格局保护。
日本著名专家西村幸夫以历史保护为切入口对乡村建设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任何一个城镇都有其固有的特殊性,所面临的问题也是特有的” 。杨懋春在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经济发展过程后,提出了整合乡村发展理念,即“合理规划乡村经济生产方式,稳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终达到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
早在中国进行新农村建设之前,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已经开始农村建设的实践,并取得了有效进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进行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可以参考借鉴这些国家较为成熟的经验。
1. 韩国新农村运动
1962年起,韩国开始实施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城市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大量人口从乡村涌入城市,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交通压力增大、资源短缺等问题。不仅如此,更让韩国政府担心的是,农村劳动力的急剧减少直接导致了农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和农业生产力的下降,出现经济腾飞的同时农业生产力停滞不前的现象。韩国新农村建设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当时正处于20世纪60年代国际市场经济不景气,世界大部分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出口导向国家面临通货膨胀、国际收支不均衡、经济发展停滞等问题的时期。 解决这一问题较好的方法就是扩大内需,减少出口,并增加农村人口的就业机会。
韩国在进行新农村运动的过程中,政府采取分期的方式,从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向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乡镇发放水泥等建筑材料,并鼓励农民进行大规模公共投资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优化当地产业结构,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2. 日本新农村建设
日本的新农村建设始于19世纪40年代,中央农部成立了构造改善局主导新农村建设,旨在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1840—1880年,新农村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规划编制,改革成效并不显著。1880—1890年,日本调整了方针政策,新农村建设由以政府为主导转变为地方政府和当地居民自发主导,这一转变激起了群众的参与热情,日本新农村建设发展成为“农村活性化建设模式”。
日本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具体如下。
分阶段打造新农村示范点。以山形县为例,日本的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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