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恼的冬天》是“汉译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之一,是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斯坦贝克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一部有着独特出版价值的佳作。译者吴钧燮为著名的翻译家,其译文忠实精准、文笔流畅优美,在关键细节的传达上准确生动。
她从来没有悔恨过,当要她离开波士顿的爱尔兰人聚居地搬移到榆树街的霍利家老屋时也是如此。而且不论在我事业失败每况愈下的时候,孩子先后出世的时候,或是长期沦为店员潦倒度日的时候,她也始终没有悔恨过。她是个能耐心等待时机的人——这一点现在我看出来了。同时我也看出她如今大概是终于等待得厌烦了。过去她从未明白透露过她那强烈的意愿,因为我亲爱的玛丽并不愿意嘲弄人,也从来不想利用鄙夷奚落的手段。本来可以利用的机会并不少,她也忙碌得实在无暇去利用。正因为过去从未觉察,所以一旦事情爆发,就更显得出人意料了。在夜半脚踏着街上的凝霜所发出的嚓嚓声中,一幅幅生动的图画异常迅速地一一出现在脑海中。
在新港镇清晨漫步街头是用不着感到鬼鬼祟祟的。尽管小个子威利对此会开些小小的玩笑,但大多数人看到我在清早三点走向港湾,总会猜想我是去钓鱼,而不会有别的想法。人们有各种各样钓鱼的理论,其中有一些严守秘密得就像是家传的秘方,而这类事是受到尊重也值得尊重的。
街灯光照得草地和人行道上雪白的霜粒闪闪发光,仿佛成千上万颗细小的金刚石。这样的薄霜会留下人们新的脚印,而向前望去却是白茫茫一片。我从还是孩子的时代起,每当走在还没有被踩过的雪地或薄霜上,就总是会产生一种好奇的兴奋情绪。就好像是初次踏入一个新的世界,仿佛感到一种在发现了某种新鲜、洁净、还未被触动、未遭污染过的东西时的那种心满意足的心情。经常的夜游客——猫,却不喜欢在霜雪上走动。我记得有一回曾冒险赤着脚出门去踏上一条霜封的小路,我的双脚当时就像被火烫了似的。但眼前我是穿着套鞋和厚袜子把新的脚印留在闪光的新霜上。
在波洛克街与托奎伊街会合处,离希克斯街不远,就在自行车厂所在的地方,洁净的新霜被一些拖沓而绵延的脚印给破坏了。这准是丹尼•泰勒,那个行踪无定、不可捉摸的怪物干的,他大概待不住想要上某处,就趔趔趄趄来到了这里,然后又待不住想上别的什么地方去了。丹尼,这个本镇的酒鬼。我想大概每个市镇都有这样一个。丹尼•泰勒——多少本镇的人都常常为他摇头叹息的家伙,出身名门,家世古老,末代单传,又受过很好的教育。他似乎在学院的时代曾出过什么事?那他为什么不肯振作起来呢?他一直在狂饮滥醉,自暴自弃,这是很不应该的,因为丹尼是一位绅士。他还去向人乞钱买醉,真是够丢人的事。幸而他的父母不曾活到现在,看见这种情形。这一定会要了他们的命——但好在他们早已去世了。不过这仍然是新港镇经常的话柄。
在我心上丹尼仿佛是个未愈的伤疤,甚至成了一块使我感到负疚的心病。我应该是能够帮助他的。我也确实试过,但他拒绝了我。他差不多就像是我同胞的兄弟,同样的年龄,同样的教养,身量和体力也都相仿。或许我所以有那种负疚感,是因为我身为我兄弟的保护者,却并没有能挽救他。怀着这样一种深入肺腑的感情,寻找理由——即使是有根有据的理由,也是丝毫不能使人心安的。泰勒家是个跟霍利家、贝克家,或者任何别的世家一样古老的家族。童年时期,我几乎记不起有哪一次郊外野餐、观看马戏、参加竞赛、欢度圣诞的场合,没有丹尼在我的身边,就像是我自己的左右手那么亲近。也许如果我们当时一起同上大学,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了。我进了哈佛,醉心于语言,沉迷于文学,埋头在那些古老、美丽、朦胧难解的事物中,一心钻研着那种以后随着事态的发展不得不去经营一家杂货铺子时简直毫无用处的学问。我当时总是希望丹尼也能跟我一起来踏上那光辉迷人的朝圣行程。但丹尼从小就被培养来投身海上事业。他被录取进海军学院是早经精心安排,志在必得而且万无一失的,这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我们这儿每选出一位新的国会议员时,他父亲就要竭力去设法把这项录取说定下来。
开头三年他成绩优异,接着就遭到了开除。人们都说这件事送了他父母的命,同时也差不多葬送了丹尼的一生。剩下的就只有这种令人安不下心来的忧伤——这种到处游荡乞讨一角钱去买杯迷魂汤换取一醉的黑夜的忧伤。我想英国人大概会说:“他是在那儿破罐破摔。”而这样做,那摔的人总是比被摔的东西更受到伤害。丹尼如今已成了个夜游神,一个清早踯躅街头的人,一个孤孤单单、到处游荡的瘪三。每当他向你求讨一枚两角五分的硬币去买迷魂汤喝的时候,他那双眼睛总是在请求你原谅他,因为他无法原谅他自己。他睡在从前威尔伯家经营造船业时所开的船厂背后的一个小木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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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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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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