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
(一)献诗陈志
《今文尚书·尧典》记舜的话,命夔典乐,教胄子,又道:
诗言志a,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郑玄注云:
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
a 《史记·五帝本纪》改为“诗言意”。《礼记·檀弓》“子盖言子之志于公乎”句郑玄注:“志,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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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a
这里有两件事:一是诗言志,二是诗乐不分家。《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也有“诗以言志”的话。那是说“赋诗”的,而赋诗是合乐的b,也是诗乐不分家。据顾颉刚先生等考证,《尧典》最早也是战国时才有的书c。那么,“诗言志”这句话也许从“诗以言志”那句话来d,但也许彼此是独立的。
《说文》三上《言部》云:
诗,志也。〔志发于言〕 e。从“言”,“寺”声。
a 孔颖达《毛诗正义·诗谱序》“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句下引。
b 顾颉刚《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见《古史辨》卷三下六四八至六五○面。
c 《尚书研究讲义》第一册六十九页,又第二册十一页。参看竺可桢:《论以岁差定尚书尧典四仲中星之年代》(《科学》十一卷十二期),顾颉刚《从地理上证今本尧典为汉人作》(《禹贡》半月刊二卷五期)及张清常:《周末的乐器分类法》的《结论》(《人文科学学报》一卷一期)。
d 我相信《左传》是“晚周人做的历史”,但不相信是刘歆等改编的。
e 今本无此四字,杨遇夫先生据《韵会》引《说文》补入,见他的《释诗》一文中。
古文作“”,从“言”,“”声。杨遇夫先生(树达)在《释诗》一文里说:“‘志’字从‘心’,‘’声,‘寺’字亦从‘’声。‘’‘志’‘寺’古音盖无二。……其以‘’为‘志’,或以‘寺’为‘志’,音近假借耳。”又据《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宣子“赋不出郑志”的话,说“郑志”即“郑诗”:因而以为“古‘诗’‘志’二文同用,故许(慎)径以‘志’释‘诗’”a。闻一多先生在《歌与诗》里更进一步说道:
志字从“”,卜辞“”作“”,从“止”下“一”,像人足停止在地上,所以“”本训停止。……“志”从“”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
他说:“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从这里出发,他证明了“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b。但是到了“诗言志”和“诗以言志”这两句话,“志”已经
a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卷一,二一至二二页。
b 《歌与诗》,《中央日报》昆明版《平明》副刊,民国二十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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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怀抱”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
子太叔见赵简子。……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孔颖达《正义》说:“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汉人又以“意”为“志”,又说志是“心所念虑”“心意所趣向”,又说是“诗人志所欲之事”a。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但看子产的话跟子太叔的口气,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
a 分见《孟子·公孙丑》篇“夫志,气之帅也”赵岐注,《礼记·学记》“一年视离经辨志”郑玄注,《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赵岐注。
“言志”这词组两见于《论语》中。《公冶长》篇云: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a,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先进》篇记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各言其志”,语更详。两处所记“言志”,非关修身,即关治国,可正是发抒怀抱。还有,《礼记·檀弓》篇记晋世子申生被骊姬谗害,他兄弟重耳向他道:“子盖(盍)言子之志于公乎?”郑玄注:“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这也是教他陈诉怀抱。这里申生陈诉怀抱,一面关系自己的穷通,一面关系国家的治乱。可是他不愿意陈诉,他自己是死了,晋国也跟着乱起来。这种志、这种怀抱,其实是与政教分不开的。
《诗经》里说到作诗的有十二处:
a 通行本作“衣轻裘”,据阮元《校勘记》删“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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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是褊心,是以为刺。(《魏风·葛屦》)
二、夫也不良,歌以讯之。(《陈风·墓门》)
三、是用作歌,“将母”来谂。
(《小雅·四牡》)
四、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小雅·节南山》)
五、作此好歌,以极反侧。(《小雅·何人斯》)
六、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 (《小雅·巷伯》)
七、君子作歌,维以告哀。(《小雅·四月》)
八、矢诗不多,维以遂歌。(《大雅·卷阿》)
九、王欲玉女,是用大谏。(《大雅·民劳》)
十、虽曰“匪予”,既作尔歌。
(《大雅·桑柔》)
十一、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 (《大雅·嵩高》)
十二、吉甫作诵,穆如清风。
(《大雅·烝民》)
这里明用“作”字的八处,其余也都含有“作”字意。
(一)最显,不必再说。(二)《传》云:“讯,告也。”《笺》云:“歌谓作此诗也。既作,可使工歌之,是谓之告。”《经典释文》引《韩诗》:“讯,也。”《说文·言部》:“数谏也。”段玉裁云:“谓数其失而谏之。凡讥‘刺’字当用此。”
(八)《传》云:“不多,多也。明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遂为工师之歌焉。”(九)《笺》云:“玉者,君子比德焉。王乎,我欲令女(汝)如玉然。故作是诗,用大谏正女(汝)。”a
这些诗的作意不外乎讽与颂,诗文里说得明白。像“以为刺”“以讯之”“以究王讻”“以极反侧”“用大谏”,显言讽谏,一望而知。《四牡》篇的“‘将母’来谂”,《笺》云:“谂,告也b。……作此诗之歌,以养父母之志来告于君也。”与《巷伯》的“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四月》的“维以告哀”,都是自述苦情,欲因歌唱以告于在上位的人,也该算在讽一类里。《桑柔》的“虽曰‘匪予’,既作尔歌”,《笺》云:“女(汝)虽抵距,已言‘此政非
a 上引叙作诗的句子都在篇末。《大雅·板》篇首章之末,也有“是用大谏”句,或也是叙全诗造作因由的。
b 《说文·言部》:“谂,深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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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为’,我已作女(汝)所行之歌,女(汝)当受之而无悔。”那么,也是讽了。为颂美而作的,只有《卷阿》篇的陈诗以“遂歌”,和尹吉甫的两“诵”。《卷阿传》说“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陈志”就是“言志”。因为是“献诗”或赠诗(如《嵩高》《烝民》),所以“言志”不出乎讽与颂,而讽比颂多。
《国语·周语》上记厉王“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邵公谏道: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晋语六》赵文子冠,见范文子,范文子说:
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惑也);风(采也)听胪(传也)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
目 录
Contents
诗言志 001
比 兴 061
诗 教 136
正 变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