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明,法学博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就职于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现为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等职务,以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教材2部;主编、参编法律宣教读物5部,主持、主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0余项。数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党政干部参考》等全文转载,多篇调研报告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主研立法委托、立法咨询、立法论证等项目数十件。
张培林,现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及相关工作,承办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承办或参与《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30余部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承办或参与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的制定、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的起草,参与组织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会议,立法业务功底扎实,立法实践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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