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概述。介绍海洋资源资产监管的相关概念、分类与价值构成,指出完善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评述国内外研究进展。第二部分为海洋资源资产特性与海洋资源资产监管理论基础。海洋资源资产兼具生态性、稀缺性以及公共物品特性。在理论基础层面,以产权理论为支撑维护国家权益,通过外部性理论矫正促进海洋资源资产的价值实现,以公共信托理论为基础,提高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效能。第三部分为我国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法律制度现状。梳理我国现行海洋资源资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演变历程。总结我国海洋资源资产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四部分为我国海洋资源资产监管阶段性问题厘定。海洋资源资产参与市场交易的整个流程可分为确权、市场流转与司法实践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的监管各有偏重,主要为程序监管、交易监管与司法监督。第五部分为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模式的供给与比较。从法经济学视角来看,海洋资源资产的监管模式应以实现供求平衡为目标,使所付成本与所获收益成正比。借鉴国际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监管实践经验,提出我国海洋资源资产综合监管的发展方向与具体建议。第六部分为国外典型国家海洋治理战略与海洋资源监管法律制度考察。通过比较美、加、英等国的海洋治理战略、海洋资源监管法律依据、海洋资源监管主体等,总结国外海洋资源综合管理的实践经验。第七部分为我国海洋资源资产监管的目标体系与实践。海洋资源资产监管大部制改革以组建自然资源部为标志,力图构建中国海洋资源资产综合监管体系。理论层面包括我国海洋资源资产产权“权利束”的设计。实践层面以涉海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为例,分析近位阶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路径。第八部分为我国海洋资源资产多元综合监管法律制度的规范构建。主要包括价值取向、综合监管依据、综合监管主体、综合监管内容四个方面。
本书的创新点在于构建过程导向的海洋资源资产多元综合监管法律制度。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我国海洋资源资产监管法律制度呈现出由分散监管向综合监管过渡的趋势。此过程的关键就在于海洋资源资产综合监管法律制度的目标导向与规范构造。本书通过比较国内外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监管实践,总结能够全面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监管概念框架的关键要素,提出启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监管战略和规划编制的行动建议;创造性地提出海洋资源资产综合监管的目标体系,即过程导向、多方参与、资产增值与技术创新,推动海洋资源资产监管合力的形成,为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提供具有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的综合监管法律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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