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思集》:
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伴随着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民政部门这些年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发展、地名管理、社会工作、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10多项职能工作,增强了民政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先后建立了老龄事业、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综合协调机制和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婚姻登记联网核对、优抚对象数据核对、发放个人资金社会化等管理运行机制,重点推进了民生类立法项目,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功能,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效能和质量,凸显在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民政事业费用逐年增加,每年还有数千万人次的志愿服务、数百亿元的资金捐款,等等。北京市民政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重点保障特殊对象基础上,每年拿出近400亿元对民生领域进行财政投入,一大批群众切身利益项目列入折子工程,民政民生福利向适度普惠加快发展,有力地壮大了民政工作资源和能量。要做好这些工作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树立依法勇气、依法行政的意识,用法治思维和理念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即使在法律不完善的地方,也要用法律的方法和原则解决问题。依法引导公民有序参与,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加快民政立法创制步伐。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与书籍,从法律角度为他们深度解读身边的事。
一个阶段以来,市民政局党委“一班人”坚持开会前抽出一小时学习宪法,倡导学法、懂法、用法、会前学法,吃透宪法条文,努力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为形成长效机制,市民政局领导强调:在提高会前学法的质量上下功夫,特别是结合领导班子担负管理工作、决策任务的特点,在讲清法律法规内容、特点的基础上,要把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讲清楚;在推进会前学法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上用气力,法治建设是民政工作的短板,民政领域立法数量少、法律出台时间长、内容相对陈旧落后,为此,要紧密结合民政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进行讲解;在推进会前学法与决策重点工作的结合上花时间,要结合重点事项,有针对性地安排会前学法内容,做好学法内容与决策事项的有效衔接,提高学法的实效性;在扩大学法的范围上做文章,正式出台的、正在修订的、正在起草的,凡是与民政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的内容,都应纳入学法范围。参加学法的人员拓展到所涉及的处室,促进会前学法成效最大化。同时,还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治讲座、集体学法等办法,提升其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改革创新发展。可以说,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根植法治理念、确立法治方式的过程,就是将改革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的过程,就是运用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让所有的民政干部都成为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让法治在民政这块土壤上开出最绚烂美丽之花。心中要高悬法律明镜,真正把法治信仰根植于灵魂深处,把法制观念转化为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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