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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国家杜马选举制度与俄罗斯政治稳定
0.00     定价 ¥ 6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09016961
  • 作      者:
    作者:韩璐|责编:刘娟娟//姜松秀
  • 出 版 社 :
    当代世界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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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璐,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研究所副所长、博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理事,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白俄罗斯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白俄罗斯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上海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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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政治制度化是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影响政治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国家杜马选举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本书以国家杜马选举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俄罗斯民主政治发展进程、探讨选举制度与政治稳定的关系,以此考察俄罗斯人对本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探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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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书摘

1993年宪法取消了苏联时期宪法中有关“社会主义”的提法及其立法原则,代之以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更改国名。把国名改为“俄罗斯联邦”,删去国名中“苏维埃”“社会主义”两个定语,并删去宪法中包含的所有“列宁”“十月革命”“苏维埃”“社会主义”等字眼。

第二,确认国家阶级性质的原则。以人民主权、联邦制、共和制、分权为基础,确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治国家”“俄罗斯联邦的多民族人民是俄罗斯联邦主权的拥有者和权力的唯一源泉”。

第三,确认人和公民法律地位的原则。人的权利和自由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个人尊严受国家保护。国家和公民相互承担责任原则,联邦国籍依据联邦法律取得或丧失原则。

第四,规定权力和法之间关系的原则。包括法制国家原则,联邦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原则,联邦宪法具有直接效力原则,未正式公布的法律不得执行原则,联邦国际条约的规则高于联邦法律原则。

第五,确立了国家结构形式原则。包括联邦制原则,联邦主体多样性原则,联邦国家完整、国家权力体系统一、联邦和联邦主体分权等联邦结构建立的原则,仅联邦为主权国家原则。提出恢复主权国家体制。联邦主体权力,不管如何称呼,共和国、边疆区、州、自治州,地位一律平等,与中央的关系由宪法和此前签署的有关权力划分的条约来确定。在联邦内,联邦法律高于一切,人员、商品、服务和资金可以自由流动,“‘恢复俄罗斯的主权国家体制’是制定宪法的目的之一”。在第一章中宣布,“俄罗斯联邦的主权适用其全部领土”,其第四章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等。

第六,建立了社会经济制度类型原则。确立了私有制,宪法规定,私有权受到法律保护,每个人都有权拥有私有财产,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掌管、使用和支配这些财产;对私有制、国家所有制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予以同样的承认和保护。

第七,规范权力机关模式原则。取消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国家权力机关体制,确立了以总统为核心的三权分立的权力平衡和制约机制。宪法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实行总统制,总统由民选直接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宪法和人民权利与自由的保证。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两院组成。新宪法承认意识形态多样性,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原则。强调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均不得被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任何一个政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俄罗斯联邦政府行使执行权力,境内的审判权由法院行使。确立了定期的自由选举制度,选民通过选票选举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各级主要领导人的制度得以遵守,国家最高权力和转移是通过选举机制来完成。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竞选公共职位。

第八,赋予总统极大的权限。宪法规定,俄罗斯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权力不可侵犯,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掌握国防、外交、内务、安全等核心部门;有权任命和罢免政府总理;有权否决国家杜马的决议、解散国家杜马并决定重新选举。俄罗斯总统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政府总理及其他成员由总统按法定程序任免,政府会议也可以由总统主持。政府活动实际上由总统控制。但是,国家杜马无权以通过不信任案为手段追究总统责任,它只有权以通过不信任案为手段追究政府责任。在国家杜马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后,总统可以宣部辞职或按法定程序解散国家杜马。与此同时,弹劾俄罗斯总统的难度却极大,只有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严重罪行时,国家杜马(至少三分之一代表)才能提出指控,经由国家杜马专门委员会确定指控且需三分之二的国家杜马代表通过,同时宪法法院裁定罪行成立后,最终还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联邦委员会成员支持,弹劾总统才能成功。如果国家杜马提出弹劾后,三个月以内联邦委员会未通过指控,对总统的弹劾程序则终止。宪法还规定,总统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之,1993年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俄罗斯社会政治的变化固定下来,确定了国家政权结构,明确了各权力机关的职权,为俄罗斯进入相对稳定的政治发展阶段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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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言

 

导  言  /1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4

第二节  政治稳定理论综述  /18

第三节  选举制度与政治稳定的内在机理  /28

第四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31

 

第一章  俄罗斯国家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39

第一节  府院之争:俄罗斯总统制的建立  /39

第二节  重构和建设国家垂直权力体系  /51

第三节  2020年修宪:超级总统制的稳固  /64

第四节  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国家杜马  /70

 

第二章  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制度历史追溯  /81

第一节  尼古拉二世时期的国家杜马选举制度  /82

第二节  苏联的选举制度  /92

 

第三章  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制度的演变  /98

第一节  叶利钦时期:国家杜马选举制度的建立  /98

第二节  普京时期:国家杜马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10

 

第四章  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制度与政治稳定  /139

第一节  推动有序政党格局的建立  /140

第二节  保障普京政权的正当性与持续性  /144

第三节  促进有序政治参与  /148

第四节  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完善背后的隐忧  /150

 

结  语  / 154

 

附录一  /174

 

附录二  /185

 

参考文献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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