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国企改革亲历者的角度,提出国企改革首先要明确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即既要弥补市场经济中的市场缺陷,又要能够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和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这样的定位赋予了国有经济“盈利性使命”和“公共政策性使命”的双重特性。由此,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按照分类改革的思路推行,而切不可“一刀切”。作者分别从企业的政治、经济、社会三种属性出发,在确立以市场主体为国有企业改革价值基本取向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对不同类型的国企改革从委托代理中授权管理制度的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的路径设计、市场化经营中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责任追究体系的完善、法人治理体系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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