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确保完成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任务,内蒙古自治区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基础研究、能力体系建设及试点示范项目等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应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作为一直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领域的研究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指南》,汇集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领域最新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兼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制度,内容翔实、权威、全面,是从业人员、理论工作者和专项资金监督人员必备的案头工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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