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飞机驾驶舱人为因素设计评估指南》:
1.5.9 显示器上的动态(图形)信息元素
以下各小节涉及图形信息元素在显示器上的运动,比如在尺带显示器上的指针。图形目标的平移或旋转,应当平稳而不致造成混乱,或引起令人反感的抖动、颠簸或棘轮效应。对于直接用于飞机或动力装置手动操控任务(诸如姿态、发动机参数等)的信息元素数据,等于或大于15Hz的更新率已经确认为可以接受。由显示系统引起的任何迟延,应当符合与该参数相关的飞机操控任务。特别对于姿态显示系统(包括传感器),一阶当量时间常数不超过100ms的迟延对于具有常规操控系统响应的飞机,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1.5.9.1 显示信息元素的运动不应当使影像模糊、闪烁或产生无意的动态影响,致使图像混乱或难以判读。旨在使显示元素运动平稳的数据过滤或惰性方法,不应当引起明显的定位差错或造成系统的迟延致使难以执行预定任务。
1.5.9.2 当某个符号到达其许可运动范围的限制时,该符号应当或者滑离视图,或者改变视觉特性,或者不言而喻地表明继续偏移是不可能的。
1.5.9.3 动态信息在运动时不应当明显改变其形状或颜色。目标改变尺寸(如地图幅度改变)不应当引起其含义不清,并且应当在其整个尺寸范围内保持一致。目标在所有尺寸时,都应当满足本章的适用指导(即目标应当是可辨别的、清楚的、易于区分的、精确定位的、不会造成混乱的等)。
1.5.10 显示器上的共享信息
在给定显示器上共享信息有三种主要方法。首先,信息可以重叠或组合,比如把交通告警和防撞系统(TCAS)信息叠加在一个地图显示器上。其次,信息可按时间分享,使驾驶员能够在各功能之间选择,一次触发一个功能。第三,信息可以同时在分开的物理区域或窗口中显示。不管采用何种信息共享方法,都应当注意确保因优先权较低而被排除但却是需要的那些信息能够恢复,并且一旦有需求即能恢复。
1.5.10.1 重叠与组合信息元素
1.5.10.1.1 当图形信息重叠在显示器同一位置的其他信息上(如飞机符号重叠在航路点符号上)时,应当尽量减小信息可用性、信息访问时间以及潜在混淆等方面的损失。
1.5.10.1.2 当信息遮挡其他信息时,应当表明被遮挡的信息在其被挡住的时候是不需要的,或是可以迅速恢复的。需要的信息不应当被遮挡,这一点可以通过保护显示器的某些区域来实现。
1.5.10.1.3 若某信息与显示器上的其他信息相综合时,其投影、位置精度、方向性定位以及显示数据范围都应当协调一致(如当交通或气象信息与导航信息综合起来时)。当信息元素暂时遮挡其他信息时(如弹出菜单或窗口),所导致的信息损失不应当对被遮挡信息的预定功能造成危害。
1.5.10.1.4 时间分享
(1)有关全时段与分时段显示的指南,见本AC的6.3.3小节。
(2)应当或必须由飞行机组持续监控的任何信息应当做全时段显示(如姿态)。
(3)信息是否可以按时间分享,取决于其在正常、非正常以及应急运行下能被恢复的容易程度。用于某项给定性能监控任务的信息可按时间分享,前提是其来回切换的方法不会危及该性能监控任务。
(4)通常,系统信息,计划制订以及其他并非驾驶任务所必需的信息都可按时间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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